
【法】 loan agreement
debit and credit; lending
agreement; contract
【法】 pact; pacta; paction; pactum
借貸合約(Loan Agreement)是規範借貸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在漢英法律術語中具有明确的定義和構成要件。以下從雙語法律框架角度解析其核心内涵:
法律定義與核心要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貸合約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并承諾到期返還借款及支付利息的合同。對應英文術語"Loan Agreement"在Black's Law Dictionary中被定義為"a contract in which a lender gives money to a borrower in exchange for repayment with interest"(出借方提供資金,借款方承諾償還本金及利息的契約)。
關鍵條款雙語對照
法律效力要件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有效合約須同時滿足: $$ begin{aligned} &text{① 當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text{② 意思表示真實} &text{③ 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end{aligned} $$ 英文合約效力則需符合Statute of Frauds(反欺詐法)的書面形式要求。
跨境合約特殊規範
涉及國際借貸時,需援引《國際貨币基金組織協定條款》第VIII條第2款(b項)關于外彙管制的約定,英文合約通常包含"governing law"(準據法)和"jurisdiction"(管轄法院)條款。
借貸合約(又稱借款合同或借貸合同)是明确借貸雙方權利義務的法律協議,主要規範一方(出借人)向另一方(借款人)提供資金或實物,并約定返還條件及利息等條款。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借貸合約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出借人)将貨币或實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另一方(借款人),借款人需在約定期限内返還同種類、數量、品質的貨币或實物,并支付利息(如有)。
法律依據為《民法典》第667條,明确借款合同需約定到期返還本息。
合同性質
屬于諾成合同,即雙方意思表示一緻即成立,無需實際交付标的物。
基本要素
擔保與違約責任
按期限
分為短期(1年以内)、中期(1-5年)、長期(5年以上)及不定期合同。
按行業對象
包括工業、商業、農業等類型。
合法性要求
形式要求
原則上需書面籤訂,但自然人之間可口頭約定。
如需具體合同模闆或條款細節,可參考中的民間借貸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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