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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遺産繼承權英文解釋翻譯、既得遺産繼承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vested remainder

分詞翻譯:

既的英語翻譯:

already; as; as well as; since

得的英語翻譯:

gain; get; need; obtain; fit; ready for

遺産的英語翻譯:

bequest; heritage; inheritance; legacy
【經】 bequest; estate; heritage; inheritance property; legacy; patrimony

繼承權的英語翻譯:

reversion; right of inheritance; succession
【經】 title by inheritance

專業解析

既得遺産繼承權(Vested Right of Inheritance)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繼承人因被繼承人死亡這一法律事實的發生,已經确定且不可剝奪地實際取得對特定遺産的繼承權利。其核心在于權利狀态的确定性與即時享有性,區别于繼承開始前的“期待權”。以下是詳細解釋:

  1. 核心定義與法律特征

    當被繼承人死亡(繼承開始)時,符合法定或遺囑條件的繼承人,其原本的繼承期待權即刻轉化為既得權。這意味着:

    • 權利主體确定:誰有權繼承已明确。
    • 權利客體确定:可繼承的遺産範圍已明确(盡管具體分割可能稍後進行)。
    • 權利即時生效: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即取得遺産所有權(或共有權),無需等待其他條件成就。
    • 不可剝奪性:除非繼承人自身放棄或喪失繼承權(如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等法定情形),否則該權利不受他人剝奪。
  2. 與“期待權”的區别

    在繼承開始前(被繼承人死亡前),潛在的繼承人僅擁有“繼承期待權”。這是一種非現實的、不确定的權利,可能因被繼承人修改遺囑、設立新的繼承人、或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等原因而消失。隻有當被繼承人死亡且未喪失繼承權時,期待權才轉化為既得遺産繼承權。

  3. 法律依據(中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

    •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 遺産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産(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 繼承人有權接受或放棄繼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但放棄需在遺産處理前作出明确表示。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布)

  4. 英美法系對應概念 (Vested Right of Inheritance)

    在英美財産法和繼承法中,“Vested Right of Inheritance”或“Vested Inheritance”指繼承人立即且無條件獲得的對遺産的權利。該權利:

    • 在立遺囑人(Testator)或無遺囑死亡者(Intestate)死亡時即産生。
    • 繼承人的身份和份額已确定。
    • 該權利可以轉讓(除非有限制),且通常不受未來不确定事件影響。

      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Thomson Reuters),相關判例法及成文法(如英國《遺産管理法》Administration of Estates Act 1925,美國各州《統一遺囑檢驗法典》Uniform Probate Code 相關條款)。

既得遺産繼承權标志着繼承法律關系從“可能”變為“現實”,是繼承人自被繼承人死亡時起即刻、确定、排他地享有遺産利益的法律狀态。其核心在于權利取得的即時性與确定性。

網絡擴展解釋

既得遺産繼承權是繼承法律關系中的核心概念,指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實際取得的遺産權利。以下從定義、法律特征和轉化條件三方面進行解釋:

一、基本定義

既得遺産繼承權又稱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指繼承開始(即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依法實際享有并能夠處置被繼承人遺産的權利。這種權利具有現實性,可直接轉化為財産利益,與繼承開始前僅具備資格性質的"期待繼承權"形成對比。

二、法律特征

  1. 現實財産權屬性
    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時即取得遺産的實際控制權,可直接主張分割或放棄遺産。

  2. 身份與財産雙重性質
    雖然基于特定親屬關系産生(如配偶、子女等),但最終體現為對財産的實際支配。

  3. 權利轉化特性
    需要滿足三個轉化條件:

三、與其他概念的區别

對比項 既得繼承權 期待繼承權
時間節點 繼承開始後 繼承開始前
權利性質 現實財産權 繼承資格
可處分性 可放棄/接受 不可處分
法律保護強度 完整物權保護 有限的身份資格保護

該權利本質上是将遺産所有權從被繼承人轉移至繼承人的法律紐帶,其行使需遵守《民法典》關于繼承順序、特留份制度等規定。若涉及具體案例,建議結合遺囑内容、法定繼承順序等要素綜合判斷。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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