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hurch law; corpus juris canonici; ecclesiastical law
教會法(Canon Law)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權威解析
教會法(Canon Law),又稱“教會法典”或“宗教法”,是基督教會在宗教事務、組織管理及信徒行為規範方面制定的法律體系。其英文對應詞為“Canon Law”,源自希臘語“κανών”(kanōn),意為“規則”或“标準”,後由拉丁語“ius canonicum”演化而來。
核心定義與適用範圍
教會法主要規範基督教會内部事務,包括聖禮執行、神職人員職責、信徒婚姻制度、教會財産管理及紀律懲戒等。其權威性來源于宗教傳統、聖經教義以及曆代教會會議(如特利騰大公會議、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決議。
曆史發展與法典化
現代天主教會法的核心文獻為1983年頒布的《天主教法典》(Code of Canon Law),取代了1917年的舊版法典。該法典包含1752條條文,涵蓋教會治理、聖事程式、婚姻法規等内容。東正教與聖公會亦存在各自的教會法體系,但結構與内容因教派差異而不同。
權威來源與學術研究
學界普遍以《天主教百科全書》(Catholic Encyclopedia)和《教會法注釋》(Commentary on the Code of Canon Law)為權威參考資料。例如,聖禮有效性規則引述《天主教法典》第840-1050條,婚姻無效判定則依據第1083-1120條。
現代實踐與跨文化影響
教會法在當代不僅適用于宗教内部,還與世俗法律存在交叉領域,如婚姻家庭法中的宗教儀式效力認定。部分國家(如意大利、西班牙)通過雙邊協議承認教會法在特定民事領域的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綜合參考《天主教法典》官方文本、牛津大學教會法研究中心出版物及《宗教與法律比較研究》等學術文獻。
教會法(Canon Law),又稱寺院法或宗規法,是基督教關于教會組織、制度及教徒生活準則的法規體系。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制度或曆史事件(如《米蘭敕令》),可參考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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