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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主不明的貨物英文解釋翻譯、貨主不明的貨物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unclaimed goods

分詞翻譯:

貨主的英語翻譯:

consignor; shipper
【經】 freighter; owner of goods; shipper

不的英語翻譯:

nay; no; non-; nope; not; without
【醫】 a-; non-; un-

明的英語翻譯:

bright; clear; clear-sighted; honest; immediately following in time
understand
【醫】 phanero-

貨物的英語翻譯:

bale; cargo; goods; invoice; ware
【經】 articles of merchandise; bale; commodity; gear; good; goods
merchandise; wares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貨主不明的貨物”指所有權人無法被及時識别或确認的貨物。其核心含義及法律處理原則如下:

一、術語定義

  1. 中文法律概念

    指運輸、倉儲或海關監管中,因單據缺失、标籤脫落或信息矛盾等原因導緻收貨方/所有權人無法确定的貨物。根據《民法典》第319條,此類貨物需經公示招領程式,超期無人認領則歸國家所有。

  2. 英文對應表述

    标準譯法為"Goods of Unknown Ownership" 或"Unclaimed Cargo"(見《元照英美法詞典》)。國際海運條款中常表述為:

    "Cargo with unidentified consignee" (提單術語)

    "Abandoned freight" (倉儲場景)

二、處理流程(法律依據)

  1. 公示催告

    承運人或倉儲方需發布公告(通常≥60日),如《海商法》第88條要求海運貨物公告期為6個月。

  2. 國家收歸

    公示期滿未認領的貨物,按《海關法》第51條由海關依法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

三、國際貿易實踐

權威來源提示:

  1. 法律定義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五章
  2. 國際貿易術語參照國際商會《Incoterms® 2020》
  3. 保險條款依據《Institute Cargo Clauses 2009》

網絡擴展解釋

“貨主不明的貨物”指在運輸、倉儲或交易過程中無法明确确定所有者的物品。這類貨物通常因缺乏有效權屬證明、運輸單據丢失或信息不全,導緻歸屬難以确認。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根據和,“貨物”泛指可供買賣的有形動産(包括電力、熱力等)。而“貨主不明”特指貨物所有權無法追溯,常見于未申報、單據缺失或走私等場景。

  2. 法律屬性與分類

    • 走私或非法貨物:如提到的“私貨”,可能因違法販運導緻貨主故意隱匿身份,屬于法律打擊對象。
    • 無主物或遺失物:合法貨物因運輸環節疏漏(如物流信息丢失)成為無主物,需通過公告或法律程式确認歸屬。
  3. 處理方式
    多數國家規定,貨主不明的貨物需由相關部門(如海關、公安機關)暫扣,通過公告、司法程式或拍賣處理。若涉及走私,貨物可能被沒收并追究相關責任。

該詞既可能涉及非法行為(如走私),也可能是合法物流中的意外情況,需結合具體場景和法律條款判定。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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