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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主英文解釋翻譯、婚姻自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marital autonomy

分詞翻譯:

婚姻的英語翻譯:

marriage
【醫】 marriage

自主的英語翻譯:

act on one's own; decide for oneself
【法】 *******; independence; sui juris

專業解析

婚姻自主指個人依據法律規定和自由意志決定自身婚姻關系的權利,包含締結婚姻、選擇配偶及解除婚姻關系的自主性。這一概念在中國法律體系中體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規定的"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原則,其核心内容包括:

  1. 自願原則

    婚姻關系的建立需基于雙方真實意願,排除包辦、買賣婚姻等強制行為。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亦明确"成年男女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限制",與我國立法精神一緻。

  2. 法律保障體系

    我國通過《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規構建保護機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強調"以暴力幹涉他人婚姻自由"将承擔刑事責任,強化了權利救濟途徑。

  3. 社會功能延伸

    婚姻自主權承載着人格尊嚴保護功能,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指出該權利是"公民私生活自主決定權在婚姻領域的具體化",反映社會文明程度。國際比較研究顯示,全球83%的國家憲法已明确婚姻自由條款(聯合國人口基金2023年統計數據)。

網絡擴展解釋

婚姻自主(婚姻自主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自主決定自身婚姻狀況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的非法幹涉。以下是其核心解釋: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1. 定義
    婚姻自主權是公民依據自身意志,自願決定結婚或離婚的法定權利。其核心在于排除他人強制或幹預,包括父母、子女及其他親屬均無權替代當事人做出決定。

  2. 法律依據
    我國《民法典》第1041條、1042條明确規定實行婚姻自由原則,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及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二、權利範圍

  1. 結婚自主權

    • 包括初婚、複婚、再婚的自由,且需雙方完全自願。
    • 禁止強迫或第三方幹涉(如父母不得包辦子女婚姻)。
  2. 離婚自主權

    • 夫妻雙方可協議離婚,也可通過訴訟離婚,即使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仍可依法主張權利。

三、權利邊界與限制

  1. 排除非法幹涉
    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幹涉他人婚姻選擇,例如借婚姻索取財物或限制再婚自由均屬違法。

  2. 遵守法律前提
    婚姻自主需符合法定條件,如禁止重婚、達到法定婚齡等。


四、社會意義

婚姻自主是我國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體現了對個人人格尊嚴和自由意志的尊重。通過法律保障,維護了婚姻關系的平等與自願本質,促進家庭和社會穩定。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或相關司法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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