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arrying capacity of the environment
環境負荷量(Environmental Carrying Capacity)是生态學與環境保護領域的關鍵概念,指特定區域内自然環境系統在維持自身結構和功能穩定的前提下,能夠持續承載的人類活動壓力或污染物的最大阈值。其核心包含兩方面:一是生态系統對資源供給(如水、能源、生物量)的再生能力;二是環境對污染排放(如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的消納能力。
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定義,該指标需滿足以下條件:
中國生态環境部《環境承載力評價技術指南》中,其量化模型可表示為:
$$
ECC = frac{R_r + P_a}{D_h + W_p}
$$
其中$R_r$為資源再生量,$P_a$為環境淨化能力,$D_h$為人類需求總量,$W_p$為廢棄物産生量。世界銀行研究顯示,全球超過60%的生态系統已處于超負荷狀态,凸顯該指标在可持續發展中的預警作用。
環境負荷量(又稱環境容量或環境承載量)是生态學和環境科學中的重要概念,指在特定環境條件下,某一系統能夠長期穩定承載的生物種群數量或污染物的最大容納量。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生态學視角
指特定區域内生态系統能維持的生物種群最大數量(如動物、植物),超過此數量會導緻資源枯竭或生态失衡。例如草場的牲畜承載量、魚塘的養殖密度。
環境科學視角
指環境對污染物或人類活動的最大容納能力,即在生态不受危害的前提下,某區域可承受的污染物總量或人類活動強度。
資源限制
包括食物、空間、水源等自然資源的有限性,直接影響生物種群的K值(環境負荷量的符號表示)。
自淨能力
環境的物理、化學和生物淨化能力決定了污染物的最大負荷量,如大氣擴散、水體稀釋、微生物分解等。
時間與空間差異
不同地區、季節或生态系統類型的環境負荷量存在顯著差異。
生态保護
通過控制種群數量(如漁業捕撈限額)或污染物排放(如工業廢氣标準),避免超過環境負荷量。
可持續發展
指導城市規劃、農業養殖等人類活動,确保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的平衡。
如需更詳細案例或計算模型,可參考生态學教材或環境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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