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商所得稅期間分攤法英文解釋翻譯、行商所得稅期間分攤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traveller allocation:inter-period
分詞翻譯:
行商的英語翻譯:
peddlery; peddling; pedlar
【經】 badger
所得稅的英語翻譯:
【經】 income tax; taxes on income
期間的英語翻譯:
course; length; period; session
【經】 period; session
分攤的英語翻譯:
apportion; apportionment; divvy; proportion
【經】 allocation; apportionment
法的英語翻譯: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專業解析
行商所得稅期間分攤法,是指針對從事行商(流動經營)活動的納稅人,将其應繳納的所得稅額,在相關納稅年度之間進行合理分配計算的一種特殊稅收征管方法。其核心在于解決行商經營活動具有流動性、季節性或不連續性特點所帶來的所得稅計算與繳納時點匹配問題。
1.術語構成與漢英對照
- 行商 (Itinerant Trader/Peddler): 指沒有固定經營場所,從事商品銷售或提供服務的流動經營者。區别于有固定店鋪的“坐商”。
- 所得稅 (Income Tax): 對個人或企業所得征收的稅種。此處特指行商經營所得應繳納的稅款。
- 期間分攤法 (Period Allocation Method / Tax Allocation over Periods): 指将歸屬于不同納稅期間的所得或應納稅額,按照權責發生制或特定規則,分攤計入相應納稅期間進行計算和申報的方法。
2.定義與適用對象
該方法主要適用于從事行商活動并取得經營所得的納稅人。由于行商經營可能跨越不同納稅年度(如一個經營周期始于本年尾、終于下年頭),或收入與成本費用發生在不同年度,若按收付實現制在收款年度一次性計稅,可能導緻稅負不公或違背收入費用配比原則。期間分攤法旨在将此類經營活動産生的總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根據其實際受益期間或經營活動發生的期間,合理地分攤到相關的納稅年度中。
3.核心運作機制
- 确認總應稅所得/稅額: 首先确定該行商經營活動在一個完整周期或多個相關年度内産生的總應納稅所得額或根據核定征收方式計算的總應納稅額。
- 選擇分攤基準: 根據稅法規定或稅務機關認可的方法,選擇一個合理的分攤基準。常見基準包括:
- 經營時間比例: 按經營活動實際發生在各納稅年度的天數或月數比例分攤。
- 收入實現比例: 若收入确認時點可明确劃分到不同年度,按各年度實現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分攤(需匹配相應成本費用)。
- 工作量/業務量比例: 如按各年度完成的訂單量、行駛裡程等能反映經營活動量的指标分攤。
- 計算各期應納稅額: 将總應稅所得/稅額按選定的分攤基準,計算歸屬于每個相關納稅年度的部分。
- 分年度申報繳納: 納稅人在各相關納稅年度,就其分攤到的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進行所得稅申報和繳納。
4.目的與法律依據
- 目的:
- 實現稅負公平: 避免因收款時點集中導緻某一年度稅負畸高,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 匹配收入與費用: 更好地貫徹權責發生制,使為取得收入發生的成本費用能在同一期間扣除。
- 適應經營特點: 契合行商流動性強、經營周期不固定的特性,簡化征納程式。
- 法律依據(中國大陸參考): 該方法的原理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關于經營所得計稅的規定中,特别是對“從事其他生産、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的征稅原則,以及稅務機關對難以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含行商)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或核定征收時,對納稅期的确定和稅款分攤的實踐中。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等規章為核定征收提供了框架,期間分攤是核定征收下處理跨期經營的一種具體應用方式。
權威參考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法規庫 (提供法律基礎框架,明确經營所得征稅原則)。 [注:因無法提供有效鍊接,請訪問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查詢]
-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 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法規庫 (規範了對包括部分行商在内的個體工商戶的核定征收管理,涉及納稅期和稅款計算)。 [注:因無法提供有效鍊接,請訪問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查詢]
- 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 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法規庫 (規定了稅款征收的基本原則和稅務機關的核定權)。 [注:因無法提供有效鍊接,請訪問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查詢]
- 相關稅務實踐指南與解讀: 權威財稅出版物或省級稅務機關發布的辦稅指引中,對特殊經營形态(如流動性經營)的所得稅處理常有具體說明。
網絡擴展解釋
“行商所得稅期間分攤法”是一個會計學術語,主要用于處理特定納稅主體(如流動商戶或行商)的所得稅費用在不同期間或損益項目中的合理分配。以下是詳細解釋及相關背景:
核心概念
-
期内所得稅分攤
指将同一會計期間的所得稅費用(而非實際應付所得稅)分攤到該期間内的重要損益構成項目及前期損益調整中。其目的是增強財務報表的可比性,例如将正常營業損益、非經常性損益等項目單獨列示,并确保所得稅費用與相關收益匹配。
-
行商所得稅的特殊性
“行商”通常指流動性較強的商戶(如個體經營者或跨區域經營者),其收入可能存在不固定性。因此,所得稅分攤需考慮收入确認的時間點和稅務處理規則,以合理反映不同期間的稅負。
具體應用
- 分攤對象:包括繼續營業部門損益、停工部門損益、非常損益等,需與常規營業損益區分。
- 會計處理:通過分攤程式,确保所得稅費用與各損益項目匹配,避免因一次性稅務調整導緻利潤表波動。
- 對比跨期分攤:與“跨期分攤”(将暫時性差異的未來稅務影響遞延至後期)不同,期間分攤聚焦于同一會計期間内的分配。
術語來源與補充
- 該詞條在早期文獻中被翻譯為“traveller allocation: intra-statement”,屬于專業會計領域的細分概念。
- 實際應用中需結合稅法規定(如《企業所得稅法》)和會計準則(如《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執行。
如需進一步了解跨期分攤、暫時性差異等關聯概念,可參考權威會計教材或稅務指南。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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