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assistance and salvage at sea
海上救助(Maritime Salvage)是指專業機構或人員在海上對遇險船舶、貨物及人命實施救援的法律行為與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171條定義,該行為包含"對遭遇海難的船舶、貨物及相關財産實施有償救助"的雙重屬性。
國際公約框架下,海上救助主要遵循三大原則:
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年度報告顯示,我國年均協調救助行動3,200餘起,成功率持續保持在96%以上。典型案例包括2024年南海貨輪碰撞事故中,通過衛星定位與直升機協同,成功救起28名船員并完成船體穩性修複。
專業術語對照:
法律依據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事救助案件若幹問題的解釋》,實際操作可參考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發布的《海上搜救行動指南》。
海上救助(又稱海難救助)是指外來力量在海上或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對遭遇危險的船舶、貨物、人員及其他財産實施的救援行為。其核心内容如下:
基本概念
海上救助包括對遇險船舶、貨物、運費等的救援,救助方可以是專業機構或過往船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171條,救助需發生在“海上或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對象為船舶和其他財産,不包括固定式海上平台。
人命救助的特殊性
對人命的救助是國際法規定的義務,不單獨産生報酬請求權,但若同時救助財産,人命救助者可分享合理報酬份額。
如需完整法律條款或案例細節,可參考《海商法》或華律網、法院官網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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