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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的法庭英文解釋翻譯、國王的法庭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uria regis

分詞翻譯:

國王的英語翻譯:

king; padishah
【法】 sovereign

法庭的英語翻譯: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專業解析

"國王的法庭"(King's Court)是英國法律史中的一個核心概念,指中世紀時期由國王親自或通過其代表行使最高司法權的機構。其詳細含義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一、術語定義與核心職能

  1. 最高司法機構

    作為王室的核心權力象征,"國王的法庭"最初指國王親自主持的審判集會(Curia Regis),負責審理涉及王室利益的重大案件,如土地糾紛、重罪及貴族争端。其裁決具有最終權威性,體現"王權即司法之源"的原則(參考:梅特蘭《英國憲政史》)。

  2. 巡回審判制度(Eyre System)

    亨利二世改革後,國王派遣法官巡回各地審理案件,将"國王的法庭"延伸至地方。巡回法官(Justices in Eyre)代表國王行使司法權,削弱封建領主法庭權力,統一全國法律適用(參考:貝克《英國法律史導論》)。

二、曆史演變與機構分化

  1. 中央法庭的形成

    13世紀起,"國王的法庭"逐步分化為三個常設中央法庭:

    • 財政法庭(Exchequer):處理稅收糾紛
    • 民事訴訟法庭(Common Pleas):審理普通民事案件
    • 王座法庭(King's Bench):管轄刑事及涉及國王利益的案件

      (參考:《牛津英國法律史》第2卷)

  2. 普通法體系的奠基

    通過判例積累與巡回審判,"國王的法庭"的判決形成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普通法"(Common Law),取代各地習慣法,奠定英國判例法傳統(參考:波洛克《普通法簡史》)。

三、現代遺存與術語轉義

  1. 王座法庭的延續

    現代英格蘭高等法院仍保留"王座分庭"(King's Bench Division),管轄重大民事與刑事案件,名稱隨君主性别變化(女王在位時稱"Queen's Bench")。

  2. 象征性表述

    在文學與曆史語境中,"國王的法庭"可隱喻最高權威的裁決場所,如莎士比亞戲劇中"向國王的法庭上訴"象征尋求終極正義(參考:《莎士比亞與法律》)。

學術參考文獻來源(基于權威出版物):

網絡擴展解釋

“國王的法庭”這一表述在不同語境下可能有不同含義,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

1. 字面含義與基本定義
“法庭”指審理訴訟案件、執行法律的場所或機構。加上“國王的”這一限定,通常指由國王直接設立或主持的司法機構,常見于君主制國家曆史中,如中世紀歐洲的皇家法庭,負責處理重大案件或貴族糾紛。

2. 邏輯謎題中的虛構設定
在經典邏輯謎題中(如所述),“國王的法庭”被設計為一個考驗推理能力的場景:囚犯需在兩扇門(一扇後有美女,一扇後有老虎)中選擇,并通過向守衛提問(如“另一扇門後是否有老虎?”)來破解陷阱。此設定常用于闡釋悖論或邏輯策略。

3. 曆史與文學中的體現
曆史上,國王的法庭可能涉及實際司法運作,例如英國曆史上的王室法庭(如普通法法庭)曾通過巡回審判強化中央集權。文學作品中,這類法庭常被賦予象征意義,如體現王權與法律的沖突。

總結
需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若涉及謎題,則關注邏輯結構;若涉及曆史,則關聯司法制度演變;若為文學隱喻,則分析其象征性。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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