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證明英文解釋翻譯、經證明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verified
分詞翻譯:
經的英語翻譯:
after; by; classics; scripture; constant; endure; manage; deal in
pass through; regular
【醫】 per-; trans-
證明的英語翻譯:
prove; certify; argue; demonstrate; justify; manifest; testify; vouch
【計】 proofness; proving
【化】 proofing
【醫】 certificate; certify; proof
【經】 attest; attestation; authenticated; authentication; certification
certify; testimony
專業解析
"經證明的"是一個形容詞性詞組,常用于正式或書面語境中,表示某事物已經通過某種方式、程式或權威機構被證實為真實、有效或正确。其核心含義在于強調驗證的過程和結果。
從漢英詞典的角度來看,"經證明的"主要對應以下英文表達:
-
Proven:這是最直接和常用的對應詞。它強調通過經驗、測試或證據已經确立了真實性或有效性。
- 例句:他是一位經證明的領導者。 (He is aproven leader.)
- 來源:《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将 "proven" 解釋為 "被證明的;已證實的"。
-
Certified:此詞側重于經過官方或權威機構(如政府、專業組織)的正式審查、測試或授權後獲得認證或證明的狀态。
- 例句:這是一份經證明的文件副本。 (This is acertified copy of the document.)
- 來源:《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第6版)将 "certified" 解釋為 "經證明的;經認證的",并常與文件、資格、真僞相關。
-
Verified:強調經過仔細檢查、調查或核對,确認了事實或信息的準确性。
- 例句:我們收到了經證明的報告。 (We received averified report.)
- 來源:《柯林斯高級英漢雙解詞典》将 "verify" 解釋為 "核實;查證;證明",其過去分詞 "verified" 即表示 "經核實的;經查證的"。
-
Attested:較為正式,指通過誓言、證詞或官方文件等形式正式證明為真實或有效。
- 例句:簽名已由公證人經證明的。 (The signature wasattested by a notary public.)
- 來源:《韋氏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将 "attest" 解釋為 "證明;證實;作證",其過去分詞 "attested" 表示 "經證明的;經證實的"。
-
Established:當指某種事實、理論或方法被廣泛接受為真實或有效時,也可用此詞,隱含經過時間或實踐檢驗的含義。
- 例句:這是一個經證明的科學事實。 (This is anestablished scientific fact.)
- 來源:《麥克米倫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将 "established" 解釋為 "已确立的;已被證實的"。
核心含義與用法要點:
- 強調過程與結果:"經證明的" 一詞本身就包含了"經過(某種)證明"這一過程和"被證明為真/有效"這一結果兩層含義。
- 隱含權威性或可靠性:使用該詞通常暗示證明的來源或過程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客觀性或可信度(如實驗、調查、官方機構、專家等)。
- 正式語體:該詞組比簡單的"被證明的"或"證實的"顯得更為正式和書面化。
- 修飾名詞:主要用作定語,修飾其後的名詞,表明該名詞所代表的事物具有已被驗證的屬性(如 "經證明的 事實/方法/文件/資格")。
與近義詞的細微區别:
- "被證明的":更側重于被動狀态,即"被證明了",但可能不如"經證明的"強調證明的過程和正式性。
- "證實的":意義非常接近,有時可互換。但"經證明的"在書面語和強調正式驗證程式時更常用。
- "經過驗證的":更強調"驗證"這一具體行為,與 "verified" 對應性更強。
"經證明的"是一個強調事物經過正式、權威或可靠方式驗證并獲得确認狀态的正式用語,在漢英翻譯中需根據具體語境選擇最貼切的英文對應詞(如 proven, certified, verified, attested, established)。
網絡擴展解釋
“經證明”是由“經”和“證明”組合而成的短語,需結合兩部分含義進行解釋:
一、單字解析
-
經(jīng)
- 基本含義:
原指織布時的縱線(與“緯”相對),引申為經典、規範(如儒家典籍)。
作動詞時,可表示“經過”“經曆”(如“經手”“經年累月”)。
-
證明(zhèng míng)
- 動詞義:通過可靠材料或邏輯推理驗證真實性(如“實驗結果證明假設成立”)。
- 名詞義: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憑證(如“身份證明”)。
二、組合含義
“經證明”表示某事物已通過驗證或審核過程被确認,常見于正式語境:
- 結構分析:
“經”表被動(相當于“經過”),“證明”強調驗證行為。
- 用法示例:
- 科學領域:“經實驗證明,該藥物有效。”
- 法律文件:“經證明,合同籤署符合法定程式。”
三、補充說明
- 邏輯學關聯:證明需以矛盾律為前提,可證性不等同于真實性。
- 反義詞:如“推翻”“質疑”,用于否定已驗證的結論。
“經證明”強調通過嚴謹過程得出的結論,常見于學術、法律等需權威認證的語境。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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