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oint agency
unite; ally; connect; link; associate; band; joint; combination; federation
linkage; union; alliance
【計】 uniting
【化】 union
【醫】 association; coadunation; coadunition; symphysis; syndesis; union
【經】 associate; coalition; combination; consolidate; consortium; fusion
union
【法】 sales agency
聯合經銷處(Joint Distribution Office, JDO)是商務合作中的一種模式,指兩個或多個獨立企業為共同銷售特定産品或服務而設立的協作機構。其核心在于整合合作方的資源(如渠道、客戶群、物流網絡),以降低運營成本并擴大市場覆蓋範圍。以下是具體釋義與行業應用分析:
中文全稱
聯合經銷處(或“聯合分銷處”)
英文對應術語:
運作機制
例如:汽車制造商與電池生産商聯合設立新能源車經銷點,整合雙方技術優勢與客戶資源(來源:《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應用案例)。
國際品牌通過本地企業聯合設立經銷處,快速適應目标市場法規與文化(參考:WTO《全球價值鍊發展報告》)。
概念 | 聯合經銷處 | 合資企業 |
---|---|---|
法律實體 | 非法人協作機構 | 獨立注冊法人 |
合作深度 | 限于銷售環節協作 | 全鍊條(研發/生産/銷售) |
存續時間 | 短期項目制(通常1-3年) | 長期運營 |
定義:"A cooperative entity formed by multiple enterprises to pool distribution resources without establishing a new legal person."
強調其"非股權合作"屬性,區别于合資經營模式。
指出聯合經銷是中小企業降低跨境貿易成本的有效路徑(見《世界貿易報告2023》)。
注:術語實際應用需結合具體合作協議條款,建議咨詢跨境貿易法律顧問以規避風險。
“聯合經銷處”通常指由企業與指定經銷商共同組建的銷售合作機構,其核心特點為資源共享與聯合管理。以下是具體解析:
聯合經銷處是企業(如上海麗斯達日化)與經銷商合作設立的銷售部門,雙方共同派員參與管理。經銷商擁有經營權,企業則負責品牌推廣、市場規範及服務支持,形成“權責共擔”的協作模式。
由企業市場管理部統籌,銷售科負責具體業務指導與考核,形成“總部監管+屬地執行”的雙層機制。
常見于快消品、日化等行業,適用于需快速滲透區域市場或整合渠道資源的合作場景。例如案例中“小護士”品牌通過該模式實現渠道精耕。
若需了解具體企業案例或英文表述(如“Joint Sales Office”),可進一步查閱相關行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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