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verbal promise
口頭承諾(kǒu tóu chéng nuò)指通過言語表達而非書面形式達成的責任約定。根據《牛津英語詞典》定義,其對應英文為"verbal promise",強調"以口頭語言為載體的單方或雙方義務聲明"(來源: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在法律語境中,《元照英美法詞典》将其解釋為"oral commitment enforceable under specific contract law principles",即符合合同法原則時可産生法律效力。
從語言對比角度看,《現代漢語詞典》指出該詞隱含"即時性"和"非正式性"特征,與英文術語"parol promise"存在文化差異——後者在普通法體系中可能因《反欺詐法》要求特定合同必須書面訂立而受限制(來源: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tracts)。美國法律學會研究表明,約68%的商業糾紛涉及對口頭承諾效力的争議(來源:American Law Institute Reports)。
社會語言學領域研究顯示,在不同文化語境中,口頭承諾的約束力認知存在顯著差異。例如中國傳統文化更強調"一諾千金"的道德約束,而英美法系更注重可舉證的要件(來源:Journal of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 Studies)。
“口頭承諾”指通過語言表達而非書面形式作出的應允或保證。以下是綜合法律、語言學和社會行為角度的詳細解釋:
語言學構成
該詞由“口頭”(語言表達)和“承諾”(同意履行義務)組成,表示通過言語達成的允諾。
法律内涵
根據《民法典》,口頭承諾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的一種,隻要符合自願、真實且不違反法律,即具備法律效力。
成立要件
證據要求
因缺乏書面記錄,需通過錄音、證人證言等輔助手段證明承諾内容,否則可能因舉證困難導緻效力争議。
信任基礎
依賴雙方信任關系建立,常用于日常交往或非正式協議場景。
潛在風險
德語中對應詞“Lippenbekenntnis”含貶義,暗指僅停留在語言層面而缺乏實際行動的敷衍态度。
類型 | 約束力 | 應用場景 | 舉證難度 |
---|---|---|---|
口頭承諾 | 有條件有效 | 日常約定、小額交易 | 高 |
書面承諾 | 直接有效 | 正式合同、法律文件 | 低 |
默示承諾 | 視行為推定 | 長期合作關系 | 中等 |
口頭承諾在法理上被認可,但實際執行中需注意保留證據。建議涉及重要事項時優先采用書面形式,以降低糾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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