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harlotry
娼婦(chāng fù)在漢語中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以提供性服務為職業的女性。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該詞對應英文翻譯為"prostitute" 或"harlot",強調其職業屬性。以下從詞義、用法及語境進行詳細說明:
職業定義
指從事性交易換取金錢的女性。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記載,娼婦即“妓女”,屬書面用語。英文對應詞"prostitute" 在《牛津英漢雙解詞典》中釋義為 "a person who engages in sexual activity for payment"。
詞源與社會語境
“娼”本義指妓女,“婦”指已婚女性,組合後強化性别與身份标籤。該詞隱含封建時代對女性職業的貶抑色彩,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曆史文本或文學批判語境,日常交流已罕用。
文學與曆史文本
古典小說如《金瓶梅》《水浒傳》中,“娼婦”常見于貶斥性對話,反映當時社會道德評判(例:潘金蓮被斥為“淫婦娼妓”)。
現代語境中的替代詞
當代官方表述已改用中性詞“性工作者”(sex worker),而“娼婦”因含強烈侮辱性,多見于情緒化表達或特定修辭。
詞彙 | 英文翻譯 | 語義差異 |
---|---|---|
妓女 | prostitute | 中性職業描述,無附加道德評判 |
娼妓 | harlot | 書面化,隱含放蕩意味(古語常用) |
風塵女子 | woman of ill repute | 婉轉表述,側重漂泊命運 |
《漢英大詞典》(第3版)
定義:“娼婦:prostitute; whore”,标注為“貶義詞”。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釋義:“舊指以賣淫為業的婦女。” 強調其曆史語境屬性。
“娼婦”作為漢語中的特定曆史詞彙,其釋義需結合社會文化變遷理解。現代使用需謹慎語境,避免冒犯性表達。學術讨論推薦采用“性工作者”等中性術語,以符合當代語言規範與社會認知。
“娼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為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娼婦”原指以賣淫為職業的女性,即娼妓。在古漢語中,“娼”與“妓”存在細微區别:娼女側重出賣身體,妓女早期則多指以歌舞技藝為生的女性(後逐漸混用)。
唐代盧照鄰《長安古意》中的“娼婦盤龍金屈膝”、《紅樓夢》中的“沒漢子要的娼婦”等描述,均體現該詞在古代文學中的貶義色彩,多用于批判或諷刺品行不端的女性。
曆史上娼婦地位低下,受到社會鄙夷;現代部分國家(如荷蘭)将性服務合法化,但中國法律明令禁止。其存在根源與私有制、經濟失衡及權力集中等因素相關。
由于“娼婦”一詞具有侮辱性,需謹慎使用。在正式或學術場合,建議使用客觀表述(如“性工作者”)以避免歧義或冒犯他人。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背景或相關研究,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漢典)或社會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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