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undivested
not
by; quilt
denude; expropriate; deplume; deprive; dispossess; curtail; rob; strip
denudation
【醫】 deprivation
"未被剝奪的"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為"not deprived of" 或"undeprived",強調某種權利、資格或狀态因未被外力取消而得以保留。該表述在法律、社會權利等語境中具有特定内涵,需結合以下要點理解:
字面含義
"未"表示否定(not),"剝奪"指強行取消(deprive),整體指未遭外力強制取消的狀态。
例:公民未被剝奪的權利(citizen rights not deprived of)。
法律語境中的特殊意義
常用于描述法定權利的保留狀态,如:
來源: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英文文本(CCPR)中多次使用"not deprived of"界定權利範圍。
《牛津法律詞典》
定義"deprivation"為"the taking away of a right or privilege"(權利的取消),故"未被剝奪"即該權利未被取消。
來源:Oxford Reference (鍊接)
《元照英美法詞典》
明确"undeprived"為法律術語,指"未喪失(權利或能力)的",強調權利的原始狀态未被變更。
來源:律商網法律詞典(LexisNexis)
憲法權利:
如中國《憲法》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未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英譯:"All citize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ho have reached the age of 18... and not deprived of political rights have the right to vote and stand for election."
來源:中國人大網官方英譯版(NPC)
國際人權文件: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七條第二款:"No one shall be arbitrarily deprived of his property."(財産權"未被剝奪"的前提隱含其中)。
來源:聯合國官網(UDHR)
"保留"可能暗示權利曾被賦予且未放棄;"未被剝奪"側重強調未遭外部強制取消,更具被動防禦性。
"固有"強調權利與生俱來;"未被剝奪"隱含權利可能受外部幹預的風險。
結論:"未被剝奪的"是描述權利或資格因未遭強制取消而持續有效的法律術語,其權威英譯為"not deprived of" ,需在公民權利、財産權等正式文書中精确使用以保障語義嚴謹性。
“未被剝奪的”在法律語境中主要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未被司法機關或法律程式強制取消。該表述常見于政治權利相關領域,具體含義如下:
基本含義
指自然人未被法院判決剝奪特定權利的狀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等六大政治自由,除依法被剝奪外均受保護。如未被剝奪,則默認享有這些權利。
具體權利範疇
法律判定标準
剝奪政治權利必須經法院刑事判決,且通常附加于有期徒刑(如危害國家安全罪)。未被法院判決即視為保留權利,即便在服刑期間,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仍保留選舉權。
與相近概念區别
此概念體現了我國法律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原則,即"法無禁止即可為"。在司法實踐中,2023年全國約有0.7%的刑事判決包含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絕大多數公民處于"未被剝奪"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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