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lienism
alien
【法】 aliens; foreign settlers; resident aliens
auditorship; capacity; dignity; status
【法】 attorneyship; standing
外僑身份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含義指:外國公民在非其國籍國境内合法居留的法律地位與資格。其詳細釋義及法律特征如下:
身份界定
“外僑”對應英文“alien”,特指在一國境内合法居住但非該國公民的外國人(《元照英美法詞典》)。該身份需經主權國家依法授予,通常以簽證、居留許可等形式體現,區别于短期停留的“旅客”(tourist)或“訪問者”(visitor)。
權利與義務
外僑身份賦予持有人部分法定權利(如居住、工作),同時要求其遵守居留國法律、納稅及接受移民監管。其權利範圍通常低于本國公民,例如無選舉權(美國移民局《外僑權利手冊》)。
國内法基礎
各國通過《移民法》《外國人管理法》等确立外僑身份制度。例如:
國際法關聯
聯合國《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公約》要求締約國保障合法外僑的基本人權(如生命權、勞動保護),但允許對其政治權利進行限制(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
永久外僑身份
如美國的“合法永久居民”(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LPR),俗稱“綠卡”持有者,享有無限期居留和工作權(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臨時外僑身份
包括學生簽證(F-1)、工作簽證(如H-1B)、難民身份等,具有特定居留時限與活動限制(國際移民組織《移民術語彙編》)。
“外籍人士”為中性外交用語,而“外僑”強調法律管轄關系(《布萊克法律詞典》)。
無國籍人不屬于任何國家公民,其身份認定適用特殊國際公約(如1954年《關于無國籍人地位的公約》)。
權威參考來源
關于“外僑身份”的詳細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和法律定義綜合分析:
一、核心定義 外僑(Foreign National)指在某一國家長期居住但未取得該國公民身份的外國人。現代法律語境中,該詞常與華僑、外籍華人等概念關聯,需注意以下區分:
二、法律意義
三、曆史語境對比 古希臘雅典的“外僑”(metoikos)特指無公民權但定居的外國人,需繳納特殊稅賦,與現代法律概念存在差異。
注意事項:
如需更完整的官方界定,可參考廣州市公安局及湖北省僑聯的權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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