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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僑豁免權英文解釋翻譯、外僑豁免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exempt of aliens

分詞翻譯:

外僑的英語翻譯:

alien
【法】 aliens; foreign settlers; resident aliens

豁免權的英語翻譯:

【經】 immunity

專業解析

外僑豁免權 (Foreigner Immunity / Diplomatic Immunity)

定義與核心概念

“外僑豁免權”在國際法語境中主要指外交豁免權 (Diplomatic Immunity),即外國外交人員、國際組織官員等特定外僑群體,在接受國享有的司法管轄豁免特權。其核心目的是保障外交代表獨立執行職務,不受接受國法律程式幹擾。英文術語為"Diplomatic Immunity",需區别于領事豁免權(Consular Immunity)及一般外國公民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據與適用範圍

  1. 《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 1961):

    公約第31條規定,外交代表(如大使、使館職員)享有刑事管轄的絕對豁免權,民事及行政管轄的有限豁免(如涉及私有不動産、商業活動等除外)。非外交職務的使館行政技術人員僅限職務行為豁免 。

    來源:聯合國條約庫(條約全文

  2. 中國國内法銜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1986年)第14條明确,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拘留;使館館舍、文件及財産不可侵犯 。

    來源:中國人大網(法律文本

豁免權的限制與例外

權威學術釋義

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外交豁免權是“基于國際慣例或條約,外交代表免受駐在國刑事及部分民事司法管轄的特權” 。

來源:法律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詞典》(第2版,第423頁)

注:本文所涉法律條款及國際公約均引用官方文本,中文術語以中國立法表述為準。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外僑豁免權”,目前法律領域并無這一标準術語的明确定義。根據您的提問,可能涉及以下兩種相關概念的解釋:

1.外交豁免權(與搜索結果相關)

外交豁免權是國際法中賦予外交代表的特殊權利,屬于國家而非個人,目的是保障外交官執行職務。其核心内容包括:

2.其他可能的豁免情形

若您指“外僑”(外國僑民)可能享有的豁免,需注意:

建議

由于“外僑豁免權”并非通用法律術語,若您遇到具體案件或條款,請提供更多上下文,或咨詢專業法律機構以獲取準确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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