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oreign juristic person
besides; in addition; not closely related; other; outer; outside; unofficial
【醫】 ec-; ecto-; exo-; extra-; xeno-
national law
【經】 laws of the land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外國法人(Foreign Legal Person)是指依據外國法律設立并取得法人資格的組織或實體,其法律地位及權利義務受注冊地法律管轄,同時在跨國經營中需遵循東道國相關法規。這一概念在國際商法和比較法框架下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法律屬性與構成要件
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外國法人須滿足三項要件:依法設立的組織結構(organized body)、獨立財産權(separate property)以及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legal capacity)。例如美國《标準公司法》規定,外國公司(foreign corporation)指在非本州法律下成立的企業實體。
權利能力雙重認定原則
中國《公司法》第191條明确指出,外國法人需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确認其法人資格後,方可在境内開展經營活動。其權利範圍受《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14條約束,即法人屬人法(lex societatis)決定其民事權利能力。
國際法層面的承認機制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跨國界破産示範法》第2條将外國法人定義為“根據破産程式啟動國之外的法律設立的實體”,強調跨境破産中對外國法人地位的自動承認原則。這與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承認外國公司法律人格公約》形成互補。
典型類别與實務差異
國際實踐中主要包括:①依據普通法體系注冊的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②大陸法系的股份公司(Société Anonyme/Aktiengesellschaft);③特殊形态如美國有限責任公司(LLC)。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不同法域對外國法人設立分支機構的最低資本要求存在顯著差異。
外國法人是指依據外國法律在境外注冊成立,具有該國國籍的法人實體,其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需根據所在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調整。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定義與國籍判定
外國法人是相對于“本國法人”的概念,其核心判定标準為注冊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例如,美國可口可樂公司在中國即被視為外國法人。國籍的确定通常基于法人設立所依據的法律及注冊地,而非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國籍。
權利與行為能力的限制與優惠
法律義務
外國法人在其他國家開展業務時,需遵守當地法律。例如,在中國需履行與中國法人相同的納稅義務;在日本從事不動産租賃的外國法人,需按當地規定進行稅務申報并繳納法人稅。
法律地位的認許
外國法人需通過“認許”程式獲得在内國從事民事活動的資格。例如,中國《民法總則施行法》規定,經認許的外國法人需完全服從中國法律。
與自然人的關聯性
國際法語境下,“外國人”概念常包含外國法人,其法律地位通常由所在國法律界定,普通外國法人與享有外交特權的法人適用不同規則。
提示:不同國家對外國法人的具體規定差異較大,涉及經營許可、稅收等實務時,建議咨詢專業法律或財稅機構。
安息香華鮑德洛克氏線變更腸炎沙門氏菌查克變種大公電流陽極斷續傳輸分光反射率分子能級高矽鐵後台結合值精粹的淨期末價值極最優向量空氣噴霧聯合仲裁條款聯β-羟吲哚貿易債務人膨脹石墨葡萄糖海蔥素A燒灼探條手掌雙薩宗束帶層司法科學算術檢驗條蕈僞算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