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tem in transit
【經】 apply for collection
be hit by; fit exactly; hit; suffer
【計】 medium
【化】 meso-
【醫】 coup; stroke
a sum of money; fund
【法】 clause; sum
托收中款項(Items in Collection)是指在國際貿易結算中,出口商(委托人)通過銀行向進口商(付款人)提示單據并要求付款或承兌,但款項尚未被實際支付或承兌的待處理資金狀态。該術語強調款項正處于銀行托收流程的中間環節,其所有權和可動用性取決于付款人的履約情況。
法律性質
屬于委托代理關系下的或有債權。出口商通過銀行提交貨運單據(如提單、發票),但付款人是否履行義務決定款項最終歸屬。銀行僅作為中介傳遞單據和款項,不承擔付款責任 。
流程節點
根據國際商會《托收統一規則》(URC 522):
“托收中款項指委托人委托銀行處理的、尚未被付款人兌付的金融單據及相關商業單據所代表的債權。”
(來源:ICC Publication No. 522, Article 3 )
關鍵特征:
國際商會(ICC)
全球托收業務的标準框架,定義各方權責
中國銀行業協會
“托收中款項”在中文語境下的操作規範
中國人民銀行
涉及托收業務的外彙管理要求
注:實務中需區分“托收中”(Items in Collection)與“已收妥”(Funds Collected),後者表明付款人已完成義務,資金可劃轉至委托人賬戶。
托收中的“款項”指在托收業務中,債權人(如出口商)通過銀行向債務人(如進口商)收取的貨款或其他應收資金。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托收款項是債權人委托銀行向債務人索取的交易資金,通常為國際貿易中的貨款,也可能包含其他金融資産(如彙票、支票等)。銀行作為中介,通過處理相關單據完成資金轉移。
法律屬性
根據《托收統一規則》,款項的收取需基于單據(如發票、運輸單據)的提交,銀行通過取得承兌或付款來确保資金流動。
存放托收
銀行從承兌方獲取款項後暫存于指定賬戶,按委托人指令後續處理。適用于需要延遲支付或條件性結算的場景。
實收托收
銀行收到款項後直接轉入委托人賬戶,确保資金快速到賬。常見于即時結算的貿易場景。
托收款項的實現依賴兩類單據:
如需更完整的流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托收統一規則》及銀行實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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