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dicial function
jurisdiction
【經】 jurisdiction
ability; able; be able to; can; capable; energy; skill
【化】 energy
【醫】 energy
在漢英法律詞典的語境下,"審判權能"(shěnpàn quánnéng)指司法機關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和裁決的職權與能力。其核心包含以下要素:
審判權能是司法權的具體化,指法院或特定裁判機構依據法律賦予的權限,對訴訟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最終裁判所行使的專屬權力。英文對應術語為"judicial jurisdiction" 或"adjudicatory competence",強調管轄範圍與職能的合法性。
審判權(Judicial Power)
國家主權在司法領域的體現,由憲法授權法院獨立行使。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28條規定,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權能(Competence)
指法院對特定案件的受理資格與裁決能力,包括: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35條
審判權能的行使需遵循"法無授權不可為" 原則。例如: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司法解釋庫
"審判權能是司法主體通過法定程式,對訴争事項進行審理、裁判并執行裁決的權力集合,其本質是解決社會糾紛的終局性權威。"
—— 張文顯《法理學》(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審判權能在漢英法律語境中統一指向司法機關依法裁斷案件的職權範圍與職能邊界,其英文譯法需根據具體語境選擇jurisdiction(側重管轄)或adjudicatory power(側重裁決)。
根據搜索結果和相關法律定義,“審判權能”可以拆分為“審判權”的性質及其“功能與權能”兩部分進行解釋。以下為詳細分析:
法律屬性
審判權是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的專屬性權力,具有排他性,其他任何機關不得行使。其核心内容包括審理權(查明案件事實)和裁決權(適用法律作出裁判),覆蓋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
權力來源
審判權源于憲法和法律授權,是國家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立法權、行政權共同構成國家治理體系。其行使需嚴格遵循憲法原則,确保與法律精神一緻。
基本功能
延伸作用
審判權能體現為法院通過法定程式審理案件并作出裁判的權力,其功能不僅在于解決具體糾紛,更在于維護法律權威與社會公平。如需進一步了解審判權的憲法依據或具體案例實踐,可參考法院官方網站或法律數據庫(如)。
敗伯納爾氏腺層波式呼吸側翼效應産品目錄電導式流速計非布丙醇感染性卡他高導磁合金化膿菌火燒油層進行性肌硬化卡哈耳氏細胞柯普氏結腸夾闊韌帶内妊娠六價堿流氓習氣旅程模式搜索碰撞對比皮耳茨氏反射皮樣的十九烷二甲酸鼠鈎蟲訴訟要點逃避的陶瓷工業聽力計銅版雕刻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