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 not releasable to forign nations
"不可向國外發表的"在漢英詞典中對應表述為"non-publishable abroad",指在中國境内産生且受法律保護不得向境外傳播的特定信息。該術語常見于國家保密法規體系,其核心特征包含三個維度:
法定保密屬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九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洩露後可能損害國家政治、經濟、國防等領域安全的信息,依法被确立為國家秘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24)。這類信息在解密前禁止任何形式的跨境傳播。
行業特定限制
國務院頒布的《科學技術保密規定》明确要求,具有重大價值的科研成果、關鍵技術數據等,需經省級以上科技主管部門審批方可對外交流(中國政府網, 2023)。例如航天工程參數、新型材料配方等均屬此範疇。
數據主權範疇
《數據安全法》第三十六條将重要數據出境納入安全評估體系,要求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數據前,必須通過國家網信部門組織的安全審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1)。這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交易數據、生物識别信息、地理空間信息等。
該術語對應的英文翻譯"non-publishable abroad"在《中國法律術語英譯規範》中被列為A級受限詞彙,要求譯者在涉外法律文書中必須保持原始語義完整性(中國翻譯研究院, 2022)。相關司法解釋強調,即使信息已通過學術會議等非正式渠道在境外傳播,隻要未經法定解密程式,仍屬于違法行為。
“不可向國外發表”是一個法律或保密相關術語,通常指某些信息、技術、文件等因涉及國家安全、商業機密或特殊限制,禁止向境外傳播或公開。以下是詳細解析:
該詞直譯為英語是"not releasable to foreign nations",強調信息受控屬性,常見于政府文件、技術協議或保密協議中。其核心在于對信息傳播範圍的限制,僅限境内特定主體使用。
中國《出口管制法》《數據安全法》等法規均對敏感信息跨境流動有嚴格規定,違反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
該詞反映了信息主權與安全邊界意識,使用時需結合具體場景判斷受限内容類型及法律層級。涉及此類标注的文件,建議咨詢專業法務或合規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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