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 defective
"不健全者"的漢英詞典釋義與解析
一、核心釋義
"不健全者"(bù jiànquán zhě)指生理或心理存在缺陷、功能不完整的個體。其對應英文為"handicapped person" 或"person with disabilities",強調因身體或精神障礙導緻的能力受限狀态。該術語屬書面化表達,現代中文更傾向使用"殘疾人"(cánjí rén)這一中性詞源。
二、構詞與語義分解
組合後,"不健全者"直譯為 "person with impairments",但實際用法更貼近 "disabled person"。
三、權威詞典釋義參考
"不健全"釋義為"不完全健康;存在缺陷",例句包含"身心不健全"。該詞條未直接收錄"不健全者",但構詞邏輯符合漢語派生規則。
"Handicapped" 詞條注明:"(舊用)指身心殘疾者",并提示現代語境推薦使用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以體現尊重。
四、術語使用場景與演變
早期中文法律文件(如20世紀條文)曾用"不健全者"定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當代法律(如《殘疾人保障法》)已統一采用"殘疾人"。
因"不健全"隱含貶義,國際組織如聯合國提倡改用"殘疾人"(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對應英文術語為國際通用标準表述。
五、漢英對照應用示例
中文表述 | 英文推薦譯法 | 語境說明 |
---|---|---|
不健全者 | person with disabilities | 現代規範譯法,符合人權公約 |
精神不健全者 | person of unsound mind | 法律特定術語(如遺囑效力認定) |
身體不健全者 | physically disabled person | 醫學或康複領域 |
結語
"不健全者"作為曆史性術語,其英文對應需結合時代背景與語義演變。現代漢英翻譯應以"person with disabilities" 為首選,确保表述符合國際規範與社會尊重原則。學術或法律場景中若需使用"不健全者",建議嚴格限定于原文引用或特定曆史語境分析。
參考資料:
“不健全者”通常指在心理、人格或社會適應方面存在發展缺陷或功能障礙的個體。這一概念在不同語境下有具體差異,以下從定義、特征及表現等方面綜合解釋:
心理與人格層面
指人格發展未達到健康狀态,介于正常人與人格障礙之間。主要表現為情緒管理、自我認知或社會適應能力的缺陷。例如,提到“心智不健全”者可能因原生家庭影響過度犧牲自我(如“扶弟魔”現象)。
廣義缺陷
在非專業語境中,可能泛指身體、精神或道德層面的缺陷(如的英語翻譯“defective”),但需結合具體場景判斷。
情緒與行為失調
易出現情緒極端波動(如過度焦慮/憤怒)、沖動行為(如自我傷害或暴力傾向),且缺乏有效的壓力應對策略。
自我認知偏差
表現為過度自卑或誇大自我價值,可能源于未解決的心理創傷或長期負面評價。
人際關系困難
難以建立穩定關系,常因溝通障礙或信任缺失導緻社交沖突。
需注意:該詞可能帶有貶義色彩,實際使用中應避免标籤化,建議通過專業評估确認個體情況。
半皮裝釘的暴發性脊髓炎變送器逞能的傳道的大劍水蚤二鈉非金屬非色散分析分層群聚糞鹽個别試樣歸屬點骨瀝青結晶習慣經濟沖擊禁制令可變性的空間映射隆蓋爾手術匹配對稱電晶體普利默氏鹽清除内容氰戊菊酯溶菌酶神經撕除術髓腔内骨痂調速頻率倍增器同種角膜成形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