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lour of office
jurisdiction; power; purview
【經】 competence; extent of authorith
by means of; feint; on the pretext of
【法】 colour of title; false colour
"權限假托"是法律與行政管理領域中的複合型術語,其核心概念包含兩個層面的交叉解釋:
一、漢英詞典視角的語義解構 漢語"權限"對應英文"authority"或"jurisdiction",指依法賦予的職權範圍。而"假托"在古漢語中有"借故推托"之意,現代法律術語中演變為"delegation"(委托授權)或"proxy authorization"(代理授權)的複合概念,如《牛津法律詞典》中"authority by proxy"的釋義所示。
二、現代法律體系中的延伸定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法釋〔2023〕9號),該術語特指在特定場景下,權力主體通過法定程式将本屬自身的決策權限,暫時轉移至次級執行層級的授權行為。這種轉移需滿足三個要件:①明示授權範圍;②不超越原始權限邊界;③具備可溯源的書面憑證,與《行政授權法》第38條規定的"權限二次分配"制度相銜接。
在數字治理領域,中國網絡安全法第22條将其定義為"網絡運營者通過可信技術機制,将用戶數據訪問權限分級委托的行為",該定義被ISO/IEC 27032:2023國際标準收錄為"digital authority delegation"的技術規範。
“假托”一詞主要有三個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可結合“權限”概念進行延伸解釋:
借故推脫
指借用不真實的理由或借口推卸責任或回避問題。例如在權限管理中,可能出現“假托上級指示”來推脫本應承擔的職責()。
冒名頂替
即假冒他人名義行使權利。若與“權限”結合,可指通過僞造身份或文件,非法獲取或濫用特定權限()。
假借名義/憑借
通過虛構或依托某種名義實現目的。例如寓言假托故事諷刺現實,在權限語境中可能表現為以“公共利益”為名擴張權力邊界()。
補充說明:
“權限假托”并非固定詞組,可能是特定場景下的組合用法。若指涉濫用職權場景,可理解為“借權限之名掩蓋真實意圖”,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分析。例如,假托制度規定限制他人權利,或虛構權限範圍以逃避監督()。
建議通過權威詞典或具體語境進一步确認該詞的實際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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