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ystem of recourse
beg; entreat; request; seek; try
repay
institution; system
【醫】 regime; regimen; system
【經】 system
求償制度(Claim System / Compensation Mechanism)是法律與經濟領域中保障受損方依法獲得賠償或補償的規則體系。其核心在于當權利主體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可通過法定程式向責任方提出經濟或非經濟形式的補救請求。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其含義與應用:
中文釋義
指通過法律或合同約定,受損方向責任方請求賠償的制度。強調程式性與權利救濟,常見于國際貿易、保險、侵權責任等領域。
英文對應詞:
制度構成要素
國際貿易求償
買賣雙方因違約(如貨物瑕疵、延遲交付)啟動索賠程式,需遵循《國際商事合同通則》(PICC)第7.4.2條關于損害賠償範圍的規定。例如,買方可通過仲裁主張差價損失。
保險代位求償(Subrogation)
保險人賠付被保險人後,依法取得向第三方責任方追償的權利(參見《保險法》第60條)。該機制防止被保險人雙重獲利,維護保險市場公平。
産品責任賠償
消費者因産品缺陷受損時,可依據《産品質量法》第43條向生産者或銷售者求償。歐盟《産品責任指令》(85/374/EEC)亦規定嚴格責任原則。
求償制度的有效性依賴于三大支柱:
權威參考來源:
國際貿易求償規則參見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
中國法律依據詳見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全文);
保險代位求償權解析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法修訂文本)。
求償制度是指通過法律程式或合同約定,确保權利人在權益受損時獲得經濟補償或追回損失的一系列機制。根據應用場景不同,可分為多種類型,以下是詳細解釋:
求償制度的核心在于平衡權利與義務關系。當一方因違約、侵權或其他法定情形導緻另一方受損時,制度賦予受損方通過法定途徑追索賠償的權利。
代位求償制度
國家追償制度
民事追償制度
求償制度通過法律和契約雙重保障,實現受損權益的恢複與責任劃分。其具體形式因領域而異,但本質均圍繞公平性與效率性展開。需注意,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制度細節可能存在差異,實際操作需結合當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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