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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所得英文解釋翻譯、其它所得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separate income

分詞翻譯:

其的英語翻譯:

he; his; such; that

它的英語翻譯:

it

所得的英語翻譯:

earning; gain; income
【經】 proceeds

專業解析

“其它所得”作為稅法術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被定義為除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明确列舉項目之外的各類非經常性收入。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發布的《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74號),“其它所得”項目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相關所得需按具體所得類型分類計稅。

從漢英詞典釋義角度,該術語對應英文表述為"other income",在牛津大學出版社《牛津漢英詞典》中定義為"miscellaneous earnings not specifically categorized",指未被單獨歸類且具有偶發性質的收入類型。商務印書館《新時代漢英大詞典》進一步解釋為"non-recurring income derived from non-regular economic activities",強調其非固定性和經營關聯性弱的特征。

該術語在稅務實踐中曾涵蓋多個特殊場景,包括:

  1. 個人因特殊事件獲得的非契約性收入(如某銀行客戶獲贈黃金案例)
  2. 未明确歸類的財産轉讓溢價
  3. 非經營性偶然所得(如某企業周年慶客戶抽獎汽車事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曆史解釋,該類别收入需滿足三個要件:具有經濟利益流動、不屬于法定的前八類所得、存在實際支付方。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的專題研究報告指出,該術語的取消實質是稅收法定原則的深化,通過更精細化的所得分類提升稅法确定性。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個人所得稅相關法規及權威解釋,“其他所得”在不同時期的稅法中有不同定義,需結合新舊政策進行說明:

一、原《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定義(2019年之前)

在2018年修訂前的稅法中,“其他所得”屬于第十一類應稅項目,需滿足以下條件:

  1. 範圍界定:指除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前十類明确列舉所得之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特别認定需征稅的收入。
  2. 典型示例:包括無償受贈房屋所得、擔保收入、個人取得的不競争款項等9項具體内容(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單獨文件确定)。

二、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調整(2019年起)

2019年新稅法實施後:

  1. 類别取消:原“其他所得”項目被删除,相關收入根據性質調整至其他稅目。例如:
    • 部分原“其他所得”并入偶然所得(如中獎、贈予等);
    • 部分可能納入綜合所得或財産轉讓所得等類别。
  2. 現行依據:若出現新型收入形式,需由財政部、稅務總局單獨發文明确征稅方式,不再統一歸類為“其他所得”。

三、與“偶然所得”的區别

建議參考國家稅務總局最新文件或咨詢稅務部門獲取具體案例說明。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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