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期前違約英文解釋翻譯、期前違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breach before performance is due

分詞翻譯:

期的英語翻譯:

a period of time; expect; sheduled time
【化】 term
【醫】 period; phase; stadia; stadium; stage; time
【經】 term

前的英語翻譯:

former; forward; front; preceding; priority
【醫】 a.; ante-; antero-; fore-; pro-; proso-; ventri-; ventro-

違約的英語翻譯:

break a contact; break a promise
【經】 act in violation of the stipulation; breach of contracts
break an agreement; break one's enaggements; default; in default

專業解析

期前違約(Anticipatory Breach)是合同法中的專業術語,指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通過明示或默示行為表明其将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情形。該概念源于英美法系的"anticipatory breach"制度,在中國法律體系中對應《民法典》第578條規定的"預期違約"制度。

從法律構成要件分析,期前違約需滿足三個核心要素:

  1. 時間性:違約行為發生在合同履行期到來之前;
  2. 明确性:違約方必須明确表示(書面/口頭)或以行為表明不履行義務;
  3. 根本性:涉及合同主要義務的拒絕履行,如商品買賣中的拒絕交貨或拒付貨款。

英美法系對此有更細化的分類,根據《布萊克法律詞典》定義,分為兩種形态:

在中國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強調,認定期前違約需結合當事人行為是否"明顯喪失商業信譽"或存在"轉移財産、抽逃資金"等客觀事實(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1條)。

該制度與大陸法系"不安抗辯權"形成功能互補,兩者共同構成合同履行保障體系。國際商法領域,《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第71-72條對此類違約救濟措施作出專門規定。

網絡擴展解釋

期前違約(又稱預期違約、先期違約)是合同法中的術語,指合同一方在履行期屆滿前,以明示或默示方式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以下為綜合解釋:

1.基本定義

2.構成要件

3.法律後果

4.曆史淵源

5.與實際違約的區别


提示:中國《民法典》第578條(原《合同法》第108條)明确了期前違約制度,但司法實踐中因規定較籠統,可能存在操作争議。如需完整法規或案例細節,可參考上述來源網頁。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材料價格差異帳戶齒輪形刨齒刀大梭魚等高線複分散固有變量火花球電極酵母洗脫因子基礎代謝機密程度脊髓排尿中樞急性淋巴組織增生聚氧化亞乙基烷基酚口供筆錄淚阜窩魯伊施氏靜脈磨光锉耐九的難使用的奴顔婢膝女尿道外口其他機方資金熱緻發光乳膠版上齒牙槽前動脈生産配方適度冷卻水銀溫度調節器數學機理論往複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