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 Brnsted-Lowry acid-base concept
酸堿質子論(Brønsted-Lowry Acid-Base Theory)是1923年由丹麥化學家約翰尼斯·布朗斯特(Johannes Brønsted)和英國化學家托馬斯·勞裡(Thomas Lowry)分别獨立提出的理論。該理論突破傳統阿倫尼烏斯酸堿定義的局限性,将酸堿反應的本質歸結為質子(H⁺)的轉移過程。
根據該理論,酸被定義為能夠釋放質子(H⁺)的物質(質子給予體),堿則是能夠接受質子的物質(質子接受體)。例如,在鹽酸(HCl)與水的反應中,HCl作為酸釋放質子生成Cl⁻,水作為堿接受質子生成H₃O⁺,其反應式為: $$ text{HCl} + text{H}_2text{O} rightleftharpoons text{H}_3text{O}^+ + text{Cl}^- $$
理論特别強調酸堿的共轭關系:任何酸失去質子後形成的物質稱為其共轭堿,反之堿獲得質子後形成的物質稱為其共轭酸。例如,醋酸(CH₃COOH)與醋酸根(CH₃COO⁻)即為一對共轭酸堿對。
該理論的實踐意義體現在:
國際純粹與應用化學聯合會(IUPAC)将質子理論列為現代酸堿理論的基礎框架之一,相關定義收錄于《化學術語綱要》。美國化學會(ACS)出版的《基礎化學原理》教材中,亦将此理論作為理解酸堿反應的核心内容。
酸堿質子理論是由丹麥化學家布朗斯特(J.N. Brønsted)和英國化學家勞裡(T.M. Lowry)于1923年提出的理論。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酸與堿的界定
兩性物質
某些物質既能釋放質子又能接受質子,稱為兩性物質。例如:H₂O(既可生成H₃O⁺或OH⁻)、HCO₃⁻(可生成CO₃²⁻或H₂CO₃)。
酸堿反應的本質是質子傳遞,表現為以下形式:
$$ text{酸}_1 + text{堿}_2 rightleftharpoons text{共轭堿}_1 + text{共轭酸}_2 $$
例如:
優勢
局限
通過酸堿質子理論,我們能更全面地理解酸堿行為的本質,尤其在分析離子型酸堿和複雜反應時具有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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