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ivate secretary
【法】 private person
secretaire; secretary
【經】 secretary
"私人秘書"在漢英雙語語境中通常對應"personal secretary"或"private secretary"的表述,指受雇為特定個人提供專屬行政支持的專業人員。根據牛津詞典定義,該職位核心職責是"為雇主處理機密文件、安排日程及協調日常事務"。
該職位區别于企業行政秘書的三大特征包括:
美國勞工統計局職業手冊指出,現代私人秘書需掌握數字辦公系統、基礎財務軟件操作及跨文化溝通能力。劍橋商務英語詞典特别強調,該職位在涉外工作中需具備雙語協議起草和商務禮儀協調的專業素養。
私人秘書是專為個人提供專職服務的職業角色,其核心職責和工作特點可歸納如下:
指受雇于特定個人,專職處理雇主事務的助手。主要服務對象包括企業高管、政界人士或高淨值個人,需全面協助雇主的工作與生活安排。
與普通秘書相比具有兩大特點:
需至少2年以上工作經驗,具備政務處理、危機應對等綜合能力。部分高級崗位要求具備戰略視野,如政府體系中的該職位往往要求能輔助政策制定。
注:該職位在不同語境下差異顯著,企業私人秘書側重事務執行,政府體系中的同類職位則更具戰略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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