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risdictional
【法】 jurisdiction
"裁判權"在漢英法律術語體系中的核心釋義可歸納為以下三層次:
一、術語定義 "裁判權"對應英文"jurisdiction",指司法機關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和判決的法定權力(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p. 927)。該權力包含三個要素:①司法主體資格 ②特定地域範圍 ③明确案件類型(《牛津法律詞典》2023版)。
二、適用維度
三、國際實踐 國際法中裁判權的行使遵循"有效聯繫原則",要求案件與行使國存在實質性聯繫(《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原則》2019)。典型判例包括:
裁判權是法律體系中的核心概念,主要涉及司法機構對案件争議的裁決權力。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裁判權是法院審判權中最核心的内容,指人民法院在訴訟中對案件的程式問題(如管轄權異議)和實體問題(如定罪量刑)作出裁決的權力。其本質屬于國家司法權,與立法權、行政權共同構成現代國家的三權分立體系。
需注意與領事裁判權(Consular Jurisdiction)區别,後者是近代列強通過不平等條約取得的特權,允許其僑民在中國犯罪時由本國領事審判,屬于侵犯司法主權的曆史概念。
本能的并氮茚波美稠液比重計大麥芽鹼導體對苯二酸酯發弧光固态存儲元件含氨枸橼酸鐵黃口壺螺話音系統活塞杆甲瓦龍酸假粘蛋白解剖生理學極性分子卵白樣的盧剔啶美商陸謀殺嫌疑犯内行的年度維護起動繞組全息圖面燃電池世襲財産私有的台燈未補償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