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dual valuation clause
【經】 double pricing; dual price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經】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雙重價格條款(Dual Pricing Clause),在漢英法律及商業語境中,指在國際貿易合同或特定協議中,約定對同一商品或服務采用兩種不同計價标準或貨币的合同安排。這種條款通常用于應對彙率波動、市場差異或特殊交易條件,核心在于通過雙重計價機制分攤風險或滿足特定監管要求。其核心要素包括:
定義與法律特征
雙重價格條款是買賣雙方約定以兩種貨币(如本币與外币)或兩種基準(如固定價與浮動價)同時标價的合同機制。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第55條,價格條款需具備确定性或可确定性,雙重價格需明确計算方式以避免歧義。例如:合同中可能約定"貨物單價為10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按提單日彙率折算)"。
核心應用場景
法律效力要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4條及最高人民法院商事裁判規則,此類條款需滿足:
典型風險與争議點
國際商會(ICC)仲裁案例顯示常見糾紛包括:
條款設計規範
有效條款應包含:
$$
P_d = P_f times R_{c} + Delta_{m}
$$
其中$P_d$為本币支付價,$P_f$為外币基準價,$R_c$為合同約定彙率,$Delta_m$為市場調節因子。需在附件明确各參數取值規則(參考ICC第738號出版物《模型國際銷售合同》)。
權威來源:
-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55條
- 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20》(INCOTERMS 2020)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法律適用若幹問題的規定》第11條
- OECD《跨國企業與稅務機關轉讓定價指南》(2022版)
雙重價格條款是指在企業内部交易或市場定價中,買賣雙方采用不同價格作為計價基礎的一種策略。以下是詳細解釋:
在企業内部轉移定價中,雙重價格指交易雙方(如部門間)分别采用不同的價格标準。例如,賣方可能以“成本加利潤”定價,而買方僅按成本價支付,差額由總公司統一調整。這種條款常用于分權管理的企業,既能激勵賣方部門獲利,又能為買方部門保留成本數據。
在市場定價中,雙重價格也可能指同一商品因地域、供需或銷售渠道(如批發與零售)産生的價格差異。但此場景更多屬于市場策略範疇,與會計中的内部條款性質不同。
需區分内部轉移定價與市場雙重定價,前者是企業管理的會計手段,後者是市場行為。實際應用中需結合條款具體上下文判斷。
如需進一步了解操作案例或會計處理細節,可參考權威會計教材或考試資料。
便宜貨的表面反應控制醋酐滌法定形式放射痛高壓閥固體力學固有周期合同號核酮糖回動滑件曲柄機構虎克萬向接頭間斷夾劍頭錐加水分解池脊柱猝痛絕對彙兌平價聚合重組貓喘音明膠年金法泡罩塔闆偏端單毛的氣沫橡膠攝食算術謂詞推脫挖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