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ecurity of tenure
a period of time; expect; sheduled time
【化】 term
【醫】 period; phase; stadia; stadium; stage; time
【經】 term
ensure; guarantee; indemnify; safeguard; indemnification
【法】 assure; indemnify; insure
"使用期保障"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對應術語是warranty period 或guarantee period,指制造商或銷售商對其提供的産品或服務承諾承擔免費維修、更換或退貨等責任的法定或約定期限。其核心内涵包含三個維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四十條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使用期保障是經營者對商品質量承擔的法定責任,適用于産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出現的性能故障。例如:
不同行業對使用期保障的具體條款存在顯著差異:
通常以購買發票日期為準(如GB/T 16784-2008《工業産品保證期限通則》),部分商品(如建築防水材料)以工程驗收日為起點。
人為損壞、未按說明書使用、自然災害等通常不在保障範圍内(參考《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七條)。
歐盟《消費者權利指令》要求最低2年保修(Directive 2011/83/EU),美國各州則普遍采用《統一商法典》的默示擔保原則(Implied Warranty)。
使用期保障的本質是風險分配機制,需重點關注:
中文術語 | 英文對應 | 法律效力 |
---|---|---|
使用期保障 | Warranty Period | 法定/約定 |
三包有效期 | Three Guarantees Period | 法定(部分商品) |
質量保證期 | Guarantee Period | 約定(如合同) |
權威來源:
“使用期保障”是一個複合詞,需結合“使用期”和“保障”兩部分理解:
使用期
指某項權利或産品的有效使用時間段。例如:
保障
意為保護、确保安全或可靠性(如和3均解釋為“保護權利/事物不受侵害”)。
“使用期保障”指在特定時間段内,對某項權利或産品的合法性、安全性或質量提供的保護承諾。
根據,不動産權證書标注“使用期限”是《物權法》的要求,旨在通過明确時間範圍保障權利人的交易安全和續期權益。類似邏輯可延伸至其他合同或産品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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