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期英文解釋翻譯、通知期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notice day
例句:
- 我希望您能對此予以迅速考慮,以便我能及時通知期待的客人。
I hope you can give this your immediate attention so that I can notify the prospective guests promptly.
分詞翻譯:
通知的英語翻譯:
inform; give notice; notify; send word; circularize; message; notice
a circular letter
【計】 notify
【經】 advice; advise; communicate; notification; notify
期的英語翻譯:
a period of time; expect; sheduled time
【化】 term
【醫】 period; phase; stadia; stadium; stage; time
【經】 term
專業解析
通知期(Notice Period)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法律内涵解析
一、術語定義與英譯
“通知期”在漢英法律及商業語境中對應英文術語“notice period”,指合同一方在終止勞動關系、解除合約或退出協議前,必須提前告知對方的法定期限或約定期限。該術語強調程式正當性,常見于《勞動合同法》、《合同法》等場景。
二、核心法律内涵
-
雙向義務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通知期通常為30日;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或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第四十條)。體現權利義務對等原則。
-
期限彈性約定
通知期長度可由雙方協商,但不得違反法律強制規定。例如高管離職通知期可約定3-6個月,但普通勞動者仍受30日下限保護(《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
三、實踐應用場景
- 辭職程式:員工需履行通知期義務,保障工作交接(如《企業職工流動管理辦法》第十條)。
- 解雇合規:企業未提前通知即解雇屬違法解除,需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 合同終止:租賃、服務協議中通知期條款可避免突然終止造成的損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
權威參考來源
- 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全文: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901/ffad2d4ae4da4585a041abf9b48c3d0e.shtml
- 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08-09/19/content_7329.htm
(注:以上鍊接為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官網有效鍊接,于2025年8月1日驗證可訪問)
網絡擴展解釋
通知期是勞動關系中常見的法律概念,指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方需提前告知對方的法定期限。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法律定義與依據
-
核心概念
通知期是勞動者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履行的提前告知義務,旨在為對方提供準備時間,保障勞動關系平穩過渡。例如,中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和四十七條規定,無論是用人單位解雇還是勞動者辭職,均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
適用場景
- 勞動者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雇主(試用期縮短為3日)。
- 雇主解雇: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并支付經濟補償。
二、期限長度與影響因素
-
法定基準
中國法定通知期通常為30日,但可通過勞動合同約定更長期限。例如,高管或技術崗位可能約定60-90日,以确保業務交接。
-
調整因素
司法實踐中,通知期可能根據工作年限(如10年以上員工可適當延長)、崗位性質(如核心崗位)或地區就業環境調整。
三、法律後果
- 未履行通知義務:雇主未提前通知即解雇,需支付額外經濟補償(相當于1個月工資)。
- 例外情況:若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如曠工、洩密),雇主可免除通知期直接解雇。
四、與其他概念的區分
- 與“試用期”區别:試用期是勞動關系考察階段,通知期是解除合同的程式要求。
- 與“緩沖期”關聯:通知期兼具法律程式與心理緩沖功能,幫助勞動者規劃求職。
參考資料
- 中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
- 通知期的社會功能與調整因素。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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