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mbatant
attend a war; join battle
person; this
"參戰者"在漢英詞典中對應的核心概念是"combatant",指直接參與武裝沖突的個體或團體。根據國際人道法,其法律定義包含三個關鍵要素:
基本定義 參戰者(combatant)指被授權代表交戰方實施敵對行為的武裝部隊成員,包含正規軍、民兵及志願部隊人員。根據《日内瓦第三公約》第4條,需滿足四個條件:有指揮體系、佩戴顯著标識、公開攜帶武器、遵守戰争法規。
法律地位 區别于平民,參戰者享有戰俘待遇權利(《日内瓦公約》第4條),但需承擔戰争罪追責義務。美國國防部《戰争法手冊》特别指出,非國家行為體的參戰身份需通過持續性武裝活動判定。
語義擴展 現代沖突中衍生出"unlawful combatant"(非法參戰者)概念,指不遵守國際交戰規則的非正規武裝人員。該術語首次出現在2001年《美國軍事法庭命令》中,引發國際法學界争議。
**詞源演變" "combatant"源自拉丁語"combattere"(戰鬥),14世紀經法語進入英語。中文"參戰者"包含雙重語義:參與性(參)與對抗性(戰),比英文術語更強調行為主動性。
“參戰者”指參與戰争或戰鬥的人員,其定義和範圍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必要條件
曆史範圍
中國官方認定的參戰者包括:參與對越自衛反擊戰、抗美援朝等14類戰役的軍人,涵蓋直接戰鬥人員、指揮人員及後勤保障人員(如物資運輸、醫療救援等)。
廣義與狹義
争議焦點
現代軍事定義中,部分觀點認為“參戰者”範圍過廣,導緻許多被認定者實際未經曆戰鬥,可能涉及資源分配公平性問題。
“參戰者”的核心是參與戰争行為的人員,但具體界定需結合法律文件(如戰區要求、檔案記錄)和實際貢獻(直接戰鬥或後勤支持)。不同時期、國家的标準可能有所差異。如需進一步了解認定流程或待遇政策,可參考官方文件或權威機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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