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assurance with participation
參與利益分配的保險(Participating Insurance)是指保險公司将經營盈餘以紅利形式分配給保單持有人的特殊險種。該概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06條中定義為"保險公司根據分紅保險業務實際經營情況,确定向保單持有人分配的紅利水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版)。
該保險的核心特征包含三個維度:
利益共享機制:投保人通過繳納保費成為保險基金共同參與者,依據《人身保險新型産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需将不低于70%的可分配盈餘進行分配。
精算基礎:紅利計算基于"三差損益"原理,即死差益(實際死亡率低于預期)、利差益(投資收益高于預定利率)、費差益(實際運營費用低于預算)的差額累積。計算公式可表示為: $$ 紅利總額 = sum(死差益+利差益+費差益) times 分配比例 $$
風險管控: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分紅保險專題研究報告》指出,該類産品必須設立特别儲備金以平滑不同年度的紅利波動,确保分配的可持續性。投保人承擔的投資風險通常低于投資連結保險,但高于傳統固定收益型保險。
行業數據顯示(中國保險年鑒2024),分紅險在我國壽險市場占比持續穩定在35%以上,其法律框架主要依據銀保監會《分紅保險管理暫行辦法》進行規範。需要特别說明的是,保單紅利具有非保證特性,實際分配取決于保險公司年度經營狀況。
“參與利益分配的保險”通常指分紅保險,也稱為利益分配保險,是一種将保險公司經營成果與投保人共享的壽險産品。以下是詳細解釋:
分紅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将實際經營中産生的可分配盈餘(如投資收益、死差益、費差益等),按約定比例分配給保單持有人的壽險産品。投保人除獲得基礎保障外,還可通過“紅利”形式分享保險公司的經營收益。
適合希望獲得穩定保障的同時,追求潛在收益的投保人。需注意,紅利并非保證收益,需理性看待其投資屬性。
如需更詳細的産品條款或曆史分紅數據,可參考保險公司官網或咨詢專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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