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unty palatine
franchise; *******; liberty; peculiar; prerogative; privilege
【經】 prerogation; privilege
be in possession of; collar; lead; neck; outline; receive; understand
【醫】 manchette
"特權領"(privileged fee)是英美法系中的一個曆史法律術語,特指封建土地制度下,領主通過特殊授權或王室特許狀(如自由保有權特許狀)獲得的一種土地保有權形式。其核心特征在于土地持有者享有超越普通封地的特權與豁免權,例如免除部分封建義務(如軍役)或擁有更大的自治權(如司法管轄權)。該術語在現代法律中已不常用,主要出現在曆史法律文獻研究中。
權威定義與特征:
法律屬性
特權領的本質是"自由保有權"(freehold)的特殊形态,其權利源于王室或上級領主的特許授權,持有人(領主)可世襲土地并享有高度自治權,但需履行特定象征性義務(如宣誓效忠)。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
曆史特權内容
來源:英國國家檔案館《封建土地制度研究》
與普通封地的區别
普通封地(如騎士役領地)需承擔明确軍事義務,而特權領通過特許狀将義務轉化為象征性儀式(如繳納一朵玫瑰作為年貢),體現法律地位的優越性。
來源:《英格蘭法律史》(梅特蘭著)
現代法律意義:
特權領制度隨封建制瓦解而消亡,但其法律理念(如通過特許狀賦予特殊權利)影響了現代行政許可制度。相關案例可見于英國土地法改革前的判例集,如《科克判例彙編》中關于特許權效力的争議記載。
來源:《英國土地法導論》
“特權”和“領”是兩個獨立的詞語,沒有固定組合的“特權領”一詞。以下是分别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特殊的權力或待遇,通常為少數人或團體所擁有,超出一般法律或制度規定的範圍。例如:特權階級、法律外的經濟特權。
法律與政治視角
社會現象
曆史上,剝削階級常通過特權維護自身利益;現代社會仍存在個别領導幹部濫用特權的現象,表現為特殊化行為。
本義與引申義
字形與結構
漢字“領”為左右結構,部首“頁”與頭部相關,拼音為“lǐng”,注音符號“ㄌㄧㄥˇ”。
目前無權威資料顯示“特權領”為固定詞彙。若指“領取特權”,需結合具體語境(如網絡活動中的“特權領取”功能),但此用法非标準漢語詞彙,建議分開理解兩字含義。
如需進一步探讨,可提供更多上下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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