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imited jurisdiction
【計】 special provision
【經】 ad hoc
【法】 jurisdiction
特定裁判權(Special Jurisdiction)是法律術語中描述司法機構在特定事項或範圍内行使的限定性審判權力。該概念在漢英法律語境下通常對應“specific jurisdiction”或“limited jurisdiction”,指法院對某一類案件、特定主體或地域範圍内争議的排他性管轄權限。
其核心特征包括:
權威法律文獻如《元照英美法詞典》将“special jurisdiction”定義為“法院對特定事項而非所有法律争議的管轄權”(薛波,2013),該定義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引證適用于中國涉外民事裁判實踐。
“特定裁判權”指法院在特定案件類型、地域或程式範圍内行使的審判權,屬于司法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裁判權是法院對訴訟中程式性問題和實體性問題作出裁決的權力。而“特定裁判權”強調其適用範圍或對象的特殊性,例如專屬于某類法院(如海事法院)或限于特定法律領域(如知識産權案件)的裁判權。
核心特征
示例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文或國際裁判權案例,可參考相關司法制度文獻或國際公約文本。
表調度成功的約計磁沖斷路器錯誤分隔符大陸電碼二羟硬脂酸副睾下襞高唇絲格式化命令歸屬的骨膜外生骨疣海歇耳海姆氏試驗合法食用染料獎勵股激波肌附着線極壓添加劑聚氧乙烯二醇羟甲基短杆菌肽前庭橢圓囊壺腹區其餘事項待定容積式膨脹機灑淚山凹砷黃深一層的設置基金雙乘法器輸卵管切斷術酸所催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