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ad referendum
the others; the rest
item; matter; proceeding
【法】 circumstances
deal with; entertain; stay; treat
book; order; decide; fix; stable; surely; calm
“其餘事項待定”是漢語中常見的表述,在漢英詞典中通常譯為"Other matters are pending" 或"The remaining items are to be determined"。該短語多用于協議、合同或計劃文件,表示除已明确條款外,其他相關内容将在後續協商或執行階段确認。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兩層:
“其餘事項”的界定
指當前未具體說明的内容,可能涉及補充條款、執行細節或突發情況處理規則。例如,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将“待定”解釋為“需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決定”("to be decided based on practical circumstances")。
“待定”的法律與語用功能
該表述在商務及法律文本中具有規避責任風險的作用,表明相關方對未預見事項保留解釋權。劍橋法律英語詞典指出,類似表達(如 "subject to further agreement")常用于避免條款僵化。
實際應用中,該短語需配合時間框架或觸發條件,例如:“其餘事項待定,雙方應于30日内書面确認”。此用法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的合同模闆中亦有體現,強調條款的臨時性與協商必要性。
“其餘事項待定”是一個常用表達,通常出現在正式文件、通知或協議中,表示當前僅明确了部分内容,剩餘未提及的細節或條款将在後續階段确定。以下是具體解釋:
若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文書或正式文件中此類表述的具體應用,建議參考相關合同模闆或咨詢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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