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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ister是什麼意思,barrister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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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ister英标

英:/'ˈbærɪstər/ 美:/'ˈbærɪstər/

常用解釋

辯護律師

詞性

複數:barristers

類别

GRE,SAT,商務英語

常用詞典

  • n. 律師;(加拿大)出庭律師(等于arrister-at-law);(英)(有資格出席高等法庭并辯護的)專門律師

  • 例句

  • The barrister is doing his best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his clients.

    這位辯護律師在極力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 The barristers of the High Court require their clients to provide detailed personal information.

    高等法院的專門律師要求委托人提供詳細的個人資料。

  • The barrister qualified to appear before the High Court arrived at the appointed place on time.

    這位有資格出席高等法院審理的專門律師準時到達約定地點。

  • Barristers wear wigs in court, just like judges.

    和法官一樣 出庭律師在法庭上要帶假發套

  • In the corridor, his barrister congratulated him.

    在走廊裡,他的律師向他表示祝賀。

  • She practised as a barrister for many years.

    她從事出庭律師工作多年。

  • He was a barrister.

    他是位律師。

  • I'm a barrister and it helps me in court.

    我是個辯護律師,我的名字在法庭上總能幫上忙。

  • In the corridor his barrister congratulated him.

    在走廊裡,他的律師向他表示祝賀。

  • 同義詞

  • n.|advocate/lawer;律師;(加拿大)出庭律師(等于arrister-at-law);(英)(有資格出席高等法庭并辯護的)專門律師

  • 專業解析

    Barrister是普通法系國家(如英國、澳大利亞、香港地區)中一種具有特殊職能的法律職業者,其核心職責是在法庭上代表客戶進行辯護或訴訟。這一職業最早可追溯至13世紀英國《威斯敏斯特條例》确立的"法律代訴人"制度。

    根據英格蘭及威爾士律師協會(The Bar Council)的定義,barrister需通過四大律師學院(Inns of Court)的專業培訓,獲得出庭辯護的專屬權利。其核心職能包括:

    1. 在高等法院及上訴法院進行口頭辯論
    2. 就複雜法律問題提供書面意見("法律意見書")
    3. 指導事務律師(solicitor)進行訴訟準備
    4. 處理涉及專家證據的交叉質詢

    要成為barrister,必須完成法律實踐課程(BPTC)并通過嚴格的職業資格考試。英國司法部數據顯示,2023年執業barrister的平均年資為11.7年,其中皇家大律師(QC)占比約10%。

    該職業與solicitor的主要區别在于:barrister專注于法庭辯護且不得直接接觸公衆委托人,必須通過事務律師轉介案件。這種"二元律師制度"在《2007年法律服務法案》中仍保持法律效力。

    參考來源:

    1. 英國律師标準委員會(www.barstandardsboard.org.uk/regulatory-requirements/the-barrister-role/)
    2. 英國司法部年度法律職業報告(www.gov.uk/government/statistics/legal-profession-annual-report-2024)
    3. 法律服務中心(www.legalservices.gov.uk/regulation-legal-profession)

    網絡擴展資料

    以下是關于單詞barrister 的詳細解釋:


    定義與職責

    Barrister 是英國及部分英聯邦國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亞)法律體系中的一種律師角色,特指有資格在高等法院出庭辯護的“大律師”或“出庭律師”。其核心職責包括:


    與 Solicitor 的區别

    在英美法系中,barrister 和solicitor(事務律師)分工明确:

    1. Barrister:專注于法庭辯護和提供法律意見,通常不直接接觸客戶,需通過事務律師轉介案件。
    2. Solicitor:負責非訴訟事務(如合同起草、法律咨詢),并處理與客戶的日常溝通。

    發音與詞源


    實際用例


    適用地區

    主要在英國、威爾士及部分英聯邦國家使用,美國法律體系中無此分類。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體系中的其他角色,可參考搜索來源中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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