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ughter and her brother' wife;sister-in-law] 妇人和她丈夫的姐妹的合称
女子与其弟兄的妻子的合称。《儿女英雄传》第三三回:“阿,你姑嫂两个也算得二位老太太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六回:“何况我们女子,婆媳、妯娌、姑嫂团在一处,第一件要紧的是和气,其次就要大家取乐了。”
"姑嫂"是汉语中表示家庭亲属关系的合成词,由"姑"和"嫂"两个语素构成。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释义,该词特指"家庭中媳妇与丈夫姐妹的合称",即已婚女性与其丈夫的姐妹之间的亲属关系称谓。
从构词法分析,"姑"在古汉语中本义指"丈夫的母亲"(《说文解字》),后引申为"丈夫的姐妹",如《尔雅·释亲》载:"夫之姊为女公,夫之妹为女妹"。而"嫂"本指"兄之妻"(《康熙字典》),《礼记·曲礼》郑玄注明确:"嫂犹叟也,老人之称也",后固定为对兄长配偶的特定称谓。
在家庭伦理体系中,姑嫂关系具有双重维度:从宗法制度看,属于"同辈旁系姻亲"(《中国亲属制度研究》),既包含血缘纽带(姑方)又涉及婚姻联结(嫂方);从社会功能看,《中国家庭史》指出这种关系常需协调"家族代际传承"与"新成员融入"的双重需求。现代社会学研究显示,该关系质量直接影响家庭和谐度(《当代中国家庭关系调查报告》)。
需要注意方言差异,如闽南语区存在"大姑""细姑"等细分称谓,而北方方言多统称"姑子"。在文学作品中的运用,可见《红楼梦》第五十五回"敏探春兴利除宿弊"章节,通过探春与李纨的姑嫂互动展现传统家族关系。
“姑嫂”是一个汉语词汇,指家庭中女性成员之间的特定亲属关系,具体解释如下:
一、核心定义 “姑嫂”是已婚女性(即“嫂”)与其丈夫的姐妹(即“姑”)的合称。例如:
二、延伸说明
关系范畴
属于姻亲关系中的横向亲属纽带,常见于传统家庭结构中,如《儿女英雄传》中“姑嫂俩也算得二位老太太”。
文化语境
常被用于描述女性在夫家的相处状态,如“姑嫂二人情同姊妹”,或反映矛盾如“姑嫂不和”。
实际应用
该词不仅用于亲属称谓,也出现在饮食文化中,如浙江特产“姑嫂饼”即源于姑嫂共同制饼的典故。
三、相关注意
若需了解具体文学作品中的用法或文化习俗案例,可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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