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 时 济南 人,名 胜 ,或云字 子贱 。原 秦 博士,治《尚书》。 始皇 焚书, 伏生 以书藏壁中。 汉 兴后,求其书已散佚,仅得二十九篇,以教于 齐 鲁 间。 文帝 即位,闻其能治《尚书》,欲召之。然 伏生 年已九十馀,老不能行,乃诏太常使掌故 晁错 往受之。 西汉 《尚书》学者,皆出其门下。相传所撰有《尚书·大传》三卷,疑为后学杂录所闻而成。参阅 清 陈寿祺 《尚书大传序录》。 明 方孝孺 《叶用宾赞》:“閲百年之变故,儼一代之仪刑。是盖齐乎 秦 伏生 之寿,而庶几 汉 管寧 之清者乎!”
伏生,名胜,字子贱,西汉济南(今山东章丘西)人,是秦汉之际至关重要的经学家,尤以保存和传授《尚书》而名垂青史。以下是其详细释义:
身份与时代背景
伏生曾担任秦朝博士,专掌《尚书》的研究与传授。秦朝焚书坑儒时,儒家典籍遭到严重破坏,伏生冒死将《尚书》藏于家中墙壁之内,使其免于毁灭。汉朝建立后,典籍散佚严重,伏生所藏《尚书》成为该经典最重要的来源。
保存与传授《尚书》的功绩
汉文帝时,朝廷寻求能通晓《尚书》的学者,闻伏生之名,派太常掌故晁错前往济南向其学习。此时伏生已年逾九十,口齿不清且方言浓重,其女羲娥在一旁转述解说。晁错据此记录整理,得《尚书》二十八篇(一说二十九篇),即后世所称的《今文尚书》。伏生在家乡的传授活动,形成了《尚书》学的“伏生学派”,对汉代经学的复兴和《尚书》的传承起到了奠基性作用。据《史记·儒林列传》和《汉书·儒林传》记载,伏生是汉代《尚书》最早、最权威的传授者。
历史地位与影响
伏生被尊为“《尚书》再造之祖”,是中华文化典籍传承的关键人物。若无其藏匿与传授,《尚书》这一重要的上古历史文献和政治哲学经典可能彻底失传。后世对其评价极高,尊其为儒家经学传承的功臣。其故居和讲学之处(如济南伏生祠、邹平伏生墓)被视为重要的文化遗迹。
参考资料:
“伏生”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需根据具体语境区分:
一、历史人物(核心含义)
伏生(约前268年-前178年),名胜,字子贱,西汉济南人,是《尚书》的重要传承者。其历史贡献包括:
二、成语引申(较少见)
在部分语境中,“伏生”被引申为“经历挫折后重新振作”的成语,但此用法非主流。
建议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含义,若指历史人物,可参考《史记》或汉代文献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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