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飞 遇害处。其故址在今 浙江 杭州 小车桥 畔。 明 无名氏 《精忠记·表忠》:“着将军父子三人,向 风波亭 一时勒死,从实供招,并无一字差异。” 吴梅 《检点》诗之四:“ 风波亭 下寃霜急,一笑曇花悟得不?”
风波亭是中国历史典故中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专有名词,其释义可从以下维度解析:
一、基本释义 作为汉语专有名词,"风波亭"原指南宋临安城(今杭州)大理寺内审讯要犯的亭式建筑。在语义演变中,该词衍生出两层含义:字面指具体建筑实体,引申义指代政治冤狱或忠良遇害的象征场所。
二、历史典故 该词核心语义源自南宋绍兴十一年(1142年1月27日)岳飞蒙冤遇害事件。据《宋史·岳飞传》记载,抗金名将岳飞在取得朱仙镇大捷后,被秦桧以"莫须有"罪名羁押,最终在大理寺风波亭遇害。历史学家邓广铭在《岳飞传》中考证,该亭实为大理寺狱中亭状审讯场所,非独立建筑。
三、文化象征 在汉语文化语境中,该词已演变为文化符号:1. 象征忠奸斗争的政治寓言,常见于《说岳全传》等文学作品;2. 成为戏曲创作母题,元杂剧《东窗事犯》、京剧《风波亭》均以此为题材;3. 衍生出"三字狱"(莫须有)等成语,载入《汉语成语大辞典》。
四、现代应用 现存杭州岳王庙内风波亭为2003年复建纪念建筑,立有"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碑记。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曾瑜研究员指出,该遗址承载着中华民族对历史正义的集体记忆。在司法领域,该词常被引喻司法公正的重要性,相关论述见《中国法学》期刊法治史专题研究。
风波亭是中国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场所,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风波亭原为南宋临安府(今杭州)大理寺监狱内的亭子,具体位置位于小车桥附近。1142年1月27日(绍兴十一年腊月廿九),抗金名将岳飞及其子岳云、部将张宪在此被以"莫须有"罪名杀害。该事件与宋高宗赵构、秦桧主导的求和政策直接相关,金国曾提出"必杀飞,始可和"的要求。
• 宁宗时期岳飞获平反,追封鄂王
• 2003年杭州按宋代风格重建风波亭及孝女井,现位于古钱塘门附近
• 原址附近保留风波桥等遗迹,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岳飞遇害前曾拒绝逃亡,坚信"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大理寺审讯时所言)。该事件凸显了南宋初年主战派与主和派的激烈矛盾,也成为中国古代司法黑暗的典型案例。
注:关于"风波亭"的比喻用法主要见于文学创作领域,历史考证仍以岳飞遇害事件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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