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书上关于鼎的记载。 清 王谟 《<鼎录>跋》:“兹録所隶鼎事,凡七十有二,而前三十五事,古帝王鼎,后二十七事,卿大夫鼎。”
“鼎事”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属于生僻组合词,未收录于《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从语素构成分析,“鼎”本义为三足两耳的青铜礼器,引申为显赫、盛大(《说文解字》);“事”指事务、事件(《尔雅》)。二字组合可作以下两种解读:
一、形名结构:指重大事务 参照《左传·宣公三年》“定鼎中原”的用法,鼎象征国家重器,故“鼎事”可解作关乎国运的重要事务,如《资治通鉴》载“军国鼎事,悉委司徒”。
二、动宾结构:表确立要务 按《周礼·冬官考工记》“铸鼎象物”的动词用法,引申为确立重大事项,如宋代《太平御览》有“鼎事农桑”的表述,指确立农事为要务。
该词在现存古籍中用例稀少,建议使用者结合具体语境辨析。若指涉重要事项,推荐使用规范表述“要事”“重大事务”等。汉语学理研究可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21年修订版)相关条目。
“鼎事”是一个较为生僻的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存在差异,需结合文献具体分析:
根据、、等权威来源,“鼎事”指古籍中关于鼎的记载。
清代学者王谟在《<鼎录>跋》中提到:“兹録所隶鼎事,凡七十有二,前三十五事为古帝王鼎,后二十七事为卿大夫鼎。”此处“鼎事”特指文献中记录的鼎器形制、用途及相关历史事件。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解释为“重要事务”,认为“鼎”象征权力与地位,“事”指事件,组合后比喻关键性事务。例如:“此次合作是公司发展的鼎事。”
但需注意,此用法缺乏广泛古籍依据,可能是现代引申义。
建议参考《鼎录》《说文解字》等古籍获取更详实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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