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ge attained one's majority] 成丁的年龄
男子成丁之年。历代之制不一。 汉 以男子二十岁为丁, 明 清 以十六岁为丁。亦泛指壮年。《文选·李陵<答苏武书>》:“﹝足下﹞丁年奉使,皓首而归。” 李善 注:“丁年,谓丁壮之年也。” 金 元好问 《灯下梅影》诗:“丁年夜坐眼如鱼,老矣而今不读书。” 清 缪慧远 《友人过访》诗:“坐上清歌闻子夜,人生行乐及丁年。” 梁启超 《卢梭学案》:“又凡人生长於一政府之下,及既达丁年,犹居是邦,而遵奉其法律,即默认其国之民约而守之也。”
"丁年"是汉语中具有历史色彩的词汇,专指男子达到承担赋役或婚姻的法定年龄。根据《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其核心含义为"成丁的年龄",即男子成年后具备社会职责的阶段。中国古代各朝代对丁年的界定略有差异:例如汉代以二十岁为"丁"(《礼记·曲礼》),唐代初期定为二十一岁,后调整至二十三岁(《新唐书·食货志》。
该词常出现于历史文献与文学作品,如汉代李陵《答苏武书》中"丁年奉使,皓首而归"的表述,形象展现使臣壮年出使、暮年归国的生命历程。在户籍制度中,"丁年"与"黄(幼年)""老(老年)"构成年龄分层的三大阶段,直接影响国家税赋征收和兵役征发。
现代汉语中,"丁年"已不作为法律术语使用,但在历史研究、古典文学解析等领域仍具学术价值。其词源可追溯至甲骨文"丁"字的象形演化,原指钉子的坚固形态,后引申为"壮盛"之意(《说文解字注》,这种语义延伸体现了汉字造字理据与社会生活的紧密关联。
“丁年”是古代汉语中表示男子成丁年龄的词语,其具体含义和用法如下:
“丁年”指男子达到承担赋税、徭役等社会义务的法定年龄,即“成丁之年”。不同朝代对具体年龄的规定存在差异:
在文学作品中,“丁年”常被引申为壮年或少壮时期,例如:
如需进一步了解不同朝代的具体规定,可参考历史文献或权威词典(如《汉语大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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