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满语,熟悉事务的人。 清 代作为掌管文案者的官称。 天聪 五年七月设六部,改巴克什为笔帖式。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一:“巴克什,汉语文儒也。国初大臣以文儒著称者甚众……皆赐巴克什之号。”
"巴克什"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词汇,其词源可追溯至少数民族语言。根据《汉语外来词词典》记载,该词为满语音译词"baksi",原意为"学者、老师",在清代文献中专指通晓满、蒙、汉文的文职官员,负责文书起草和翻译事务。清史研究专家指出,此官职在《清会典》中被列为正六品,主要承担诏令撰写和外交文书翻译职责。
在语言学角度,《中国民族语言大辞典》收录该词在蒙古语中的变体"bagši",指代具备专业技能的老师或匠人,常见于游牧民族对工匠、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尊称。现代民族学研究显示,该称谓在新疆、内蒙古等地的少数民族中仍有使用痕迹。
值得注意的是,《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巴克什"列为历史专有名词,强调其作为清代官职的特殊语境。中国社科院满学研究所的考证文献显示,该词在《清实录》中出现达百余次,多与重大外交活动记录相关。当代姓氏研究中,"巴克什"作为复姓偶见于满族聚居区,但《中国姓氏大辞典》未将其列为独立姓氏条目。
“巴克什”是满语词汇(满文:ᠪᠠᡴᠰᡳ,转写:Baksi),其含义和演变过程如下:
基本定义
原指熟悉事务的文人或学者,清代作为掌管文案的官职名称。该词可能源自汉语“博士”或梵语“佛僧”,后成为满、蒙、维等民族共用的称呼。
历史演变
文化意义
巴克什群体是满族文化先驱,推动了满汉文化交流,并在后金政权中发挥重要作用,如额尔德尼(创制满文)、达海(改进满文)等均获此头衔。
其他译名
亦被译为“榜式”“把式”“榜什”,《听雨丛谈》记载其意为“通晓事务的文儒”。
注:部分资料提到该词在维吾尔语中有“超越”含义,但此义项与满语中的官职含义无直接关联,需注意语境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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