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出狱。 清 李伯元 《南亭笔记》卷十五:“閲一年计,诸囚竟有麤通翰墨者。一囚蒙释放,本以靴为业,出监后,竟改行为冬烘学究。”
出监是汉语法律与社会管理领域的专业术语,指被羁押或服刑人员结束监禁状态、恢复人身自由的过程及结果。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维度解析:
指服刑人员刑期届满或经法定程序(如假释、赦免)提前解除监禁状态,重返社会。强调从“被监管”到“自由”的状态转变。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第180页,商务印书馆。
法律状态终结
标志刑事处罚执行完毕或中止,司法强制措施终止,个体重获法定公民权利。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刑满释放规定)。
社会身份转换
从“在押人员”转变为“社会公民”,需履行户籍登记、社区矫正等法定程序,完成再社会化过渡。
来源:司法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第二条。
指司法或监狱机关出具的《释放证明书》(俗称“出监证明”),作为恢复人身自由的法律凭证,用于办理户口登记、就业等手续。
来源:公安部《关于监狱释放人员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5〕54号)。
在非正式语境中,可泛指结束任何封闭监管环境(如戒毒所、拘留所),但核心仍围绕司法监禁场景。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2卷,第1286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权威参考依据:
“出监”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服刑人员因刑满、赦免或假释等原因依法离开监狱的过程。以下是详细解释:
“出监”指被判处徒刑或服劳役的受刑人,经过执行期满、获得赦免或假释批准后,正式离开监狱回归社会()。该词在清代文献《南亭笔记》中已有使用,如记载犯人出监后改行当教书先生的案例()。
根据司法实践,出监流程包括:
该词在《汉语大词典》《南亭笔记》等文献中均有收录,体现了汉语法律术语的历史延续性。如需了解具体法律条文或出监人员安置政策,建议查询司法部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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