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决断。 汉 应劭 《风俗通·十反·赵相汝南李统》:“时 冀州 有疑狱, 章帝 见问 统 , 统 处当详平,克厌上心。”《晋书·顾荣传》:“会 赵王 伦 诛 淮南王 允 ,收 允 僚属付廷尉,皆欲诛之, 荣 平心处当,多所全宥。”
审择合适的。《资治通鉴·魏明帝青龙三年》:“选女子知书可付信者六人,以为女尚书,使典省外奏事,处当画可。” 胡三省 注:“奏事有不合上意,区处其当而下之也。”
“处当”是现代汉语中较为少用的复合动词,其核心含义可拆解为“处理并担当”或“妥当处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对事务进行合理安排并承担责任的行为”,强调主体在应对事件时的决断力和执行力。该词常见于公文文书或正式场合,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重要事项须由专人处当”的表述即体现其官方语体特征。
从构词法分析,“处”本义为停留,《说文解字》释作“止也”,引申为处置;“当”甲骨文字形象人肩负重物,表承担之义。二字组合后形成并列式复合词,既包含处理事务的动作性,又蕴含责任承担的伦理维度,这种语义双重性在《汉语大词典》的释义中得到印证:“处当者,既得其法,又任其责也”。
在具体应用中,该词多与政务管理、司法裁判等场景关联。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发布的《裁判文书用语规范》特别指出,“处当”适用于描述法官对复杂案件的综合裁量过程,与普通“处理”相比更强调专业判断的系统性和权威性。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口语中该词已逐渐被“处置”“办理”等近义词替代,但在法律文书、行政公函等正式文本中仍保持特定语用价值。
“处当”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汉语词汇,具体解释需结合语境:
基本含义(成语用法)
指处于特定境地或角色中,强调人在不同情境下的定位与态度。例如《晋书》中“平心处当”即描述公正处理事务的状态。此用法多见于描述身份转换或责任担当的场景。
历史文献中的特殊含义
文学拓展
古代诗词中常以“处当”表达处世态度,如陆游诗句“处当师颜原”暗含以先贤为榜样的自我定位,唐代皮日休则用“居处当天半”形容超然物外的境界。
提示:现代汉语中“处当”使用较少,多出现在古籍或特定语境。如需深入考证,可参考《风俗通》《晋书》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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