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帝慰谕公卿、誡約朝臣的文書之一。《新唐書·百官志二》:“凡王言之制有七……六曰論事敕書,戒約臣下則用之;七曰敕牒,隨事承制,不易於舊則用之。” 吳晗 《明代民族英雄于謙》:“兵部右侍郎雖隻是正三品官,卻因為是中央官,又是皇帝特派的,奉有敕書(皇帝的手令)可以便宜行事,是中央派駐地方的最高官員,職權就在三司之上了。”參閱《唐六典·中書省》、《新唐書·百官志二》。
“敕書”是中國古代皇帝專用的一種下行公文文書,主要用于傳達皇帝的诏命、指示或任命。其核心含義可從權威辭書角度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與性質
敕書是皇帝親自下達或授意發布的正式命令文書,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行政權威。它代表了皇帝的意志,是國家政令傳達的重要形式之一,常見于官員任命、封贈爵位、頒布政令或訓誡臣僚等場合。其性質屬于“诏敕文書”的一種,體現了皇權的至高無上。
詞源與字形釋義
主要用途與分類
敕書根據具體用途可分為多種類型:
格式與特點
敕書有嚴格的格式規範,通常包括:
曆史沿革與地位
敕書制度源于先秦的“命”、“诰”,秦漢以後逐漸規範化,唐宋時期達到鼎盛,形成完備的敕書體系(如唐代敕書分“發日敕”、“敕旨”、“論事敕書”、“敕牒”四類)。它是中央集權制度下皇權行使的直接體現,是研究古代政治制度、職官制度、文書檔案史的核心史料之一。
說明: 由于未能通過當前搜索驗證到可直接引用的、符合嚴格學術規範的線上漢語詞典或古籍數據庫鍊接(如《漢語大詞典》、《辭源》網絡版或權威機構發布的古籍影像),本文釋義主要依據《漢語大詞典》、《辭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等權威工具書對“敕書”條目的傳統解釋,以及學界對中國古代公文制度(特别是诏敕文書)的通識性研究結論。為符合原則并确保信息準确可靠,建議讀者在需要嚴格學術引用時,查閱上述權威紙質辭書或通過官方認證的古籍數據庫(如中國國家圖書館“中華古籍資源庫”)獲取原始文獻依據。
“敕書”是古代中國皇帝或高級官員下達命令的正式文書,具有權威性和約束力。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敕書”讀作chì shū,指皇帝頒發的官方文書,主要用于傳達政令、誡勉官員或封賞爵位。其内容嚴肅莊重,常見于慰谕公卿、誡約朝臣等場景。
二、用途與分類
三、曆史演變
四、相關詞彙
例句參考:
如需查看更多曆史案例或具體分類,可參考《唐六典》《新唐書》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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