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语。谓对佛、法、僧三宝的供养。《魏书·释老志》:“ 承明 元年八月, 高祖 於 永寧寺 ,设太法供,度良家男女为僧尼者百有餘人。” 唐 杨炯 《盂兰盆赋》:“陈法供,饰盂兰。” 清 龚自珍 《发大心文》:“佛涅槃时,受我最后法供。”
法供是佛教术语,指严格遵循佛法仪轨的供奉行为或供品,具有神圣性与规范性。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两方面:
符合教规的供奉仪式
指在佛前或寺院中,依据佛教经典规定的仪式、程序进行的供养活动。强调供奉的形式、内容(如香、花、灯、果、饮食等)及供养者的心态(虔诚、清净)均需契合佛法要求,区别于世俗随意的供奉。
来源参考:《佛学大辞典》(丁福保编)、《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法会中的特定供品
特指在佛教法会(如祈福、超度、讲经等)中,为庄严道场、供养三宝(佛、法、僧)而陈设的各类物品。这些供品不仅是物质表达,更象征对佛法的尊重与践行,是法事活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来源参考:《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宗教大辞典》(任继愈主编)
文化背景与意义
“法供”体现了佛教对“如法”(契合佛法)实践的重视。其价值不仅在于物质供养本身,更在于通过规范化的仪式和清净的供品,传递信徒的虔诚心与对佛法的体悟,是修行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汉传佛教仪轨中,“法供”具有明确的程序和象征意义,是连接世俗与神圣的桥梁。
来源参考:中国佛教协会官网相关仪轨释义、权威佛学学术著作(如方立天《中国佛教文化》)
“法供”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含义,需结合具体背景理解:
一、法律术语 指法律规定的供状或供词,即根据司法程序提供的正式陈述。由“法”(法律文书)和“供”(供述内容)组合而成,常见于古代司法文书或现代法律文献中,强调证据的合法性。
二、佛教用语 指对佛、法、僧三宝的供养,包含物质与精神层面:
文献佐证 佛教释义在《魏书》、唐代杨炯《盂兰盆赋》及清代龚自珍《发大心文》中均有记载,说明其历史渊源。现代佛教实践更注重法供养的修行意义,如初一、十五的持斋行善。
总结 该词具有双重语义:法律领域侧重证据合法性,佛教领域则涵盖仪式与修行。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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