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下簪珥等首饰,表示自责请罪。《史记·外戚世家》:“帝谴责 鉤弋夫人 ,夫人脱簪珥叩头。” 汉 刘向 《列女传·周宣姜后》:“ 宣王 尝早卧晏起,后夫人不出房, 姜后 脱簪珥,待罪於永巷。”亦省作“ 脱簪 ”。《资治通鉴·汉武帝征和二年》:“皇后闻之,脱簪请罪。”《明史·左光斗传》:“选侍事先皇无脱簪戒旦之德,於殿下无拊摩养育之恩。”《清史稿·后妃传·世祖孝献皇后》:“及闻 姜后 脱簪事,即有宜辩者,但引咎自责而已。”
脱簪珥
是古代中国后妃或贵族女性表达自省、请罪的一种礼仪行为,典出《列女传》。其核心含义为:主动摘下头上的簪子和耳饰,身着素服,以示自我贬责,请求君主或尊长治罪。此行为象征谦卑悔过,常见于后妃劝谏君主或承担过失的场景。
字面释义
文化内涵
源于周代礼制,是“待罪”礼仪的具象化表达。《列女传·周宣姜后》载,姜后因周宣王早朝懈怠,遂“脱簪珥,待罪于永巷”,以自责劝王勤政。此举体现“以礼自抑”的儒家伦理,通过自我贬损强化劝谏效力。
典出《列女传》
西汉刘向《列女传·周宣姜后》记载:
“姜后脱簪珥,待罪于永巷,使傅母通言于王曰:‘妾之不才,至使君王失礼而晏朝……敢请婢子之罪。’”
姜后以此感化宣王,使其勤于政事。此典故成为后世后妃规劝君王的典范。
历史沿用
簪珥为命妇等级标识(《周礼·天官》),脱之即自降身份,凸显“礼”对行为的约束力。
后妃通过自我责罚介入政事,以柔性的“罪己”策略实现劝谏,成为宫廷政治的特殊表达方式。
历代女教文献(如《女诫》《内训》)推崇此举为“贤后”标准,强调女性以德辅君的伦理角色。
“脱簪珥”是一个源自古代汉语的词语,具有以下两层含义:
指古代女性(尤其是后妃、贵族)取下头上的发簪(簪)和耳饰(珥),以此表示自责或请罪。这一行为常见于历史文献中,例如:
在部分语境中,“脱簪珥”被引申为高官显贵失去权力或地位的象征。例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脱簪珥,齐宣公之过也”,暗指因过错导致地位丧失。簪珥作为古代权贵的身份标志,取下它们隐喻权力剥离。
“簪珥”本身是古代女性重要头饰,象征身份与礼仪。因此“脱簪珥”不仅是行为,更包含文化符号意义,体现古代等级制度与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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