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neglect of duty]∶************
(2) [dereliction]∶有意识的或自觉 的忽略(如指原则)或抛弃
犹失职,不尽职。《汉书·酷吏传序》:“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媮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 颜师古 注:“溺谓沉滞而不举也。”《明史·何鉴传》:“ 孝宗 览天下户籍数乃视国初反减,咎所司溺职,欲釐正之。” 清 薛福成 《庸盦笔记·史料一·咸丰季年三奸伏诛》:“至 景寿 身为国戚,缄默不言, 穆荫 、 匡源 ……等,窃夺6*权柄,不能力争,均属辜恩溺职。” 巴金 《利娜·第九封信》:“在优雅而善于剥削的贵族、溺职的法官……以及饥饿的军队等等的下面,憔悴呻吟着那无数的 俄罗斯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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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职”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是“失职”或“不尽职”,具体指因疏忽或故意忽略而未能履行应尽的职责。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溺职”指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玩忽职守,或因主观疏忽、不作为导致职责未能有效履行。
词源与历史用例
多用于正式文本或历史文献中,批评公职人员或管理者的失责行为,常见于法律、政论等严肃语境。例如:“相关部门溺职,导致公共资源浪费”。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可参考《汉书》《明史》等文献原文。
《溺职》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在工作、职务上做事不负责任、不尽职尽责。
《溺职》一词包含了两个汉字,分别是“氵”和“職”。
“氵”为水的偏旁部首,表示与水相关的事物。
“職”的拆分为音、爪、耳,其中音为声音的意思,爪为手的意思,耳为耳朵的意思,表示职务。
整个词的笔画数为16画。
《溺职》一词的来源出自《史记·孔子世家》:“闵子曰:‘君子不溺於职。”
在古代,溺有沉没、淹死的意思,这里用来形容人在职务上毫无作为、缺少责任心。
《溺职》的繁体字为「擩職」。
在古时候,「職」字的写法有时会用「辶」旁表示与行走有关的意义。
例如:職(辶爪耳)
他本来是负责监管的人,却因为溺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溺职的官员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责任、职责、尽职、尽责、违职
懒散、失职、怠工
尽职尽责、负责任、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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