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署名。专理京城捕盗及斗殴等事。始建于 元 代。 至元 九年改千户所为大都路兵马司, 明 沿设五城兵马司。 清 制同。 清 李渔 《意中缘·卷帘》:“你这狗才,不要慌,待我明日写一箇贴子,送到兵马司去,打断你的狗筋。”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碧云岩题名跋》:“ 宋 京师有警巡院,听讼,如 明 兵马司。”参阅《元史·百官志六》。
兵马司是中国古代负责都城治安与防务的军事管理机构,其职能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演变。根据《元史·百官志》记载,元代至元九年(1272年)设立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分设五城兵马司管辖京师治安。至明代,该机构演变为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直属兵部,主要承担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查禁违例物具等职责,《明会典》载其编制为每司设指挥、副指挥各一员。
清代沿袭明制,五城兵马司隶属都察院,除维持治安外还负责防火救火事务。据《清史稿·职官志》记载,各司配置吏目、马兵、皂隶等职役人员。该机构在都城管理中形成“司坊—铺—胡同”三级联防体系,其“夜巡”制度被《日下旧闻考》称为“京城宵禁之始”。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兵马”二字源自秦汉时期“郡国兵车”制度,宋代《玉海》释为“掌兵甲之官”。“司”字在《说文解字》中训为“臣司事于外者”,整体词义指向军事治安管理职能。该机构在1905年巡警部成立后废止,其历史沿革完整记录了古代都城管理制度的发展脉络。
兵马司是中国古代官署名,主要职能为维护京城治安及城市管理,其历史沿革和职责如下:
现代语境中,“兵马司”亦指2007年成立的独立音乐厂牌,是中国知名独立唱片公司之一。但此含义与历史官署无直接关联,需根据上下文区分。
以上内容综合自元代至清代的官制记载及现代文化机构信息,更多细节可参考《元史·百官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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